【招标公告】[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协议采购]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正在报名]
【招标公告】[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协议采购]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正在报名]: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25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5-00496
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100%
报价方式:全品折扣(百分比)
采购需求: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服务地点为思山岭政府专职消防队、铁山路消防站,采购类目为粮油、肉类、蔬菜、水产品、水果、禽蛋、调料、熟食、乳制品、豆制品等供应。配送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配送服务需满足食品安全、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准时送达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1-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1日08:00至 2026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南芬区铁山西路与文化街交叉口西南180米处消防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gczxglyx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1108010200000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概况
(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25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5-00496
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100%
报价方式:全品折扣(百分比)
采购需求: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服务地点为思山岭政府专职消防队、铁山路消防站,采购类目为粮油、肉类、蔬菜、水产品、水果、禽蛋、调料、熟食、乳制品、豆制品等供应。配送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配送服务需满足食品安全、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准时送达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1-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1日08:00至 2026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南芬区铁山西路与文化街交叉口西南180米处消防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gczxglyx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1108010200000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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