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第二包)招标公告(2026-JWLNSY-F1001(02))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6-04-16

【招标公告】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第二包)招标公告(2026-JWLNSY-F1001(0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第二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2026-JWLNSY-F1001(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02
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第二包)
本招标包为果蔬、干调、蛋奶、豆制品类等(包括但不限于饮料、坚果、西点、蛋制品、奶制品);每包预算1800万元/年;遴选2家中标供应商,按各自50%的比例,通过抽签确定轮换配送顺序及时间,每半年轮换。采取一期一签的方式组织实施,第一期合同(服务期一年)满,经过履约考评通过,可以续签第二期合同。
辽宁省
沈阳市
2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招标包与本项目其他招标包可兼投兼中。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每年1800万元,共2年 ;
※3.最高限价: 下浮率不低于10% ;
※4.本项目第 02 包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3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下浮率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投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予追缴。供应商须对上述内容进行响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无“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企业)背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截图),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有人员无外籍(含港澳台)员工的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2026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无“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企业)背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截图),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有人员无外籍(含港澳台)员工的承诺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0: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10: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八、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责任书;
①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③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④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⑤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8.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无“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企业)背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截图),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有人员无外籍(含港澳台)员工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申领。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当天提交报名材料,次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节假日顺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请自行把控标书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单位邮箱fspzy@vip.163.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2262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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