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7-22

【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优选取具有资格的供应商,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招标编号:BJCG-J-SYYZ02507008
3、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包括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单件案件代理费用最高限价:《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沈律协字[2015]6号)的40%,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预算:45万元(其中法律顾问费用1万元/家)。
5、服务期限:1年
6、入围数量:本项目入围3家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律师事务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组织资格,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所提及的服务内容。律师事务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律师事务所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从事法律服务案例有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律师事务所须为本项目设置法律顾问不少于3人。团队人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团队须配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律师行业服务经验(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服务,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8月1日),在沈阳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需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发票,购买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沈阳市内建立办事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节假日除外),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套):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3、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4、法律顾问团队3人以上,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6、在沈服务机构: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沈阳市内建立办事处(承诺书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文件费用为5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8月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8月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沈阳市分公司院内粉色生产楼7楼716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四)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魏郁飞
电    话:024-225823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F9 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松、孙永林、张金菊
电 话:1599822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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