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林木复检(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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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林木复检(检验检测)工作经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林木复检(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2088
项目名称:林木复检(检验检测)工作经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林木复检(检验检测)工作经费
二、预算金额 共计164万元
三、项目概况
提供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持与服务。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六、履约期限 最多3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1)聘请第三方对调出(调入)沈阳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行复检: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检验检测,接到检测任务后5日内出具《现场检验证明》。每年预计检测木材20.25万m3,每5m3取检测样品1个,全年取样品检测4.05万个;(单价限价 40 元/个)
(2)对沈阳城区内苗圃苗木进行检验检测: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对苗木进行产地检验检测,并在5日内出具《产地检验检测技术报告》,预计出产地检验检测10次。(单价限价2000元/次)
2、主要技术依据
(1)《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护通〔1998〕43号)
(2)GB/T23476-2009《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
(3)LY/T1829-2020)《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
十、资格条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按供应商所报单价及每半年实际发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以财政拨款为准。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完成报告、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具体付款方式及条件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最多3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2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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