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03-21
【招标公告】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
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ZB0031-202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民市交通运输事
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
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
承担园林绿化或景观工程能力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或者园林绿化工程中级以上职称”资
格;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2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2层)持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
套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
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
置项目。
2.2建设地点:新民市。
2.3招标内容:
新民市国省干线公路(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部分路口树木采伐清运处置项目本项目
共3条国省干线(京沈线、丹霍线、沈环线),砍伐数量距离路口前进方向右侧65米范围内
全部砍伐。
通过招标方式砍伐出售,树木品种为杨树。采伐树木设计总蓄积量:372.2立方米。本项目
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注:本项目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或景观工程能
力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或者园林绿化工程中级以上职称”资
格;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
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
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2层)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
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10:00 时,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
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民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新民市城区新柳街站前委39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2399829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714717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下{\哕冈签名)
L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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