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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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JT-2024110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 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 (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 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 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JT-202411007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道路交管设备及机房设备保险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 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 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 2024年12月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 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 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 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北京时间 上午 08:30 分-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 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竞谈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竞谈文件。(对于 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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