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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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 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一)除盐水站电气材料(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
(一)(AGGCJSHGZHD240914157368)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招标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一)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5)生产型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 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不同类别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出口业绩提供报关单,出口业绩的报关单、合同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业绩电压等级往下认可最接近的电压等级;不予统计的业绩 有(不限于此):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供应商 与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出口业绩除外);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 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 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 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能锁定投标报价时铜价且按照甲方要求按期进行供货。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测报告(出具机构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被核实产 品的试验项目,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为供应商自身。检测报告产品 型号与被核实的产品相对应,不同类别产品的检测报告不可相互替代。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当电缆绝缘的原材料、制造工艺、设 计以及结构发生变化可能改变其特性时,重新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报 告有效期有差异的,以有效期短的为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未明确检测报告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有 效期按长期有效认定。外文报告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生产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 体系认证 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且在有效期内。被核实产品不超出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 品,且认证证书属于有效状态)。 4、产品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
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不同类别产品业绩不可相互 替代;出口业绩提供报关单,出口业绩的报关单、合同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业绩电压 等级往下认可最接近的电压等级;不予统计的业绩有(不限于此):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 绩;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供应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出口业绩除外);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审核通过后将业绩 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 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16时45分至2024年09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 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 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 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09月14日
公章Epoint
招标人: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 购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钢厂区正门内小白楼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 北路25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周延枝 |
电话: | *** | 电话: | 6736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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