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阜新市 发布日期: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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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阜新市 采购单位 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22-00032
项目名称: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001:12个乡镇项目工程造价审核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核(按甲方要求进驻审计日起90日内完成 审核 )。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供应商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规的全部审计报告后支付审核费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对彰武县四堡子镇、哈尔套镇、苇子沟镇、西六镇、二道河子乡、东六家子镇、大四家子镇、兴隆堡镇、阿尔乡镇、满堂红镇、双庙镇、冯家镇12个乡镇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2、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3、审核施工单位合同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条款,针对项目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规避并控制风险;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
5、参加设计协调、现场调度及专家论证会,就造价问题发表独立专业意见;
6、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8、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9、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10、当出现法律纠纷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
12、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13、提供审结算报告书;
14、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五、根据审计回避原则,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过彰武地区上述乡镇关于2021—2023年集中供暖项目相关工作的承诺函(包括不限于设计、施工、咨询、监理、造价、财务、过程中审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核(按甲方要求进驻审核日起90日内完成审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30,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002:11个乡镇项目工程造价审核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审核 (按甲方要求进驻审计日起90日内完成 审核 )。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供应商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规的全部审计报告后支付 审核 费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对大冷镇、兴隆山镇、四合城镇、平安镇、五峰镇、丰田乡、两家子镇、前福兴地镇、后新秋镇、大德镇、章古台镇11个乡镇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2、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3、审核施工单位合同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条款,针对项目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规避并控制风险;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
5、参加设计协调、现场调度及专家论证会,就造价问题发表独立专业意见;
6、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8、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9、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10、当出现法律纠纷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
12、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13、提供审结算报告书;
14、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五、根据审计回避原则,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过彰武地区上述乡镇关于2021—2023年集中供暖项目相关工作的承诺函(包括不限于设计、施工、咨询、监理、造价、财务、过程中审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核(按甲方要求进驻审核日起90日内完成审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70,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003:12个乡镇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按甲方要求进驻审计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供应商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规的全部审计报告后支付审计费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对彰武县四堡子镇、哈尔套镇、苇子沟镇、西六镇、二道河子乡、东六家子镇、大四家子镇、兴隆堡镇、阿尔乡镇、满堂红镇、双庙镇、冯家镇12个乡镇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是否具有财务管理职能,是否建立专项资金台账,财务是否公开等。
审计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操作规程、使用统一的审计文本,同时要根据需要适时将审计结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审计行为。各审计组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审计工作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结果要经得起各种检验。对于在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处理。一般性问题,镇(乡)、村要及时解决。对涉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较多的,要限期予以整改。涉及村干部违纪违法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五、根据审计回避原则,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过彰武地区上述乡镇关于2021—2023年集中供暖项目相关工作的承诺函(包括不限于设计、施工、咨询、监理、造价、财务、过程中审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按甲方要求进驻审计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按甲方要求进驻审计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70,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004:11个乡镇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按甲方要求进驻审计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供应商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规的全部审计报告后支付审计费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对大冷镇、兴隆山镇、四合城镇、平安镇、五峰镇、丰田乡、两家子镇、前福兴地镇、后新秋镇、大德镇、章古台镇11个乡镇冬季清洁取暖乡镇集中供暖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是否具有财务管理职能,是否建立专项资金台账,财务是否公开等。
审计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操作规程、使用统一的审计文本,同时要根据需要适时将审计结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审计行为。各审计组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审计工作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结果要经得起各种检验。对于在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处理。一般性问题,镇(乡)、村要及时解决。对涉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较多的,要限期予以整改。涉及村干部违纪违法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五、根据审计回避原则,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过彰武地区上述乡镇关于2021—2023年集中供暖项目相关工作的承诺函(包括不限于设计、施工、咨询、监理、造价、财务、过程中审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按甲方要求进驻审计日起90日内完成审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 ①.供应商需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003包、004包: ①.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彰武县财政局2楼招投标室(彰武县建华路9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报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中华路6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9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zwx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彰武县支行
账户名称: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71000800930001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384185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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