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阜新市
发布日期:2024-02-21
【招标公告】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阜新市 |
采购单位 |
阜新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0-00139
项目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基本情况:阜新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49年,坐落于阜新市海州区工农路25号。是辽西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现医院职工1500人。为更好地为患者、家属和全院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医院对食堂实行委外经营管理服务。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项目要求:1、投标单位具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健康证、项目团队不得低于25人、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到位。
2、原料采购:有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有购货发票或供货凭证;有肉类检疫合格证;有进货台账。
3、医院目前因院内施工无食堂,乙方需提供可容纳20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场所;且如患者或职工有用餐需求,必须于十分钟之内可将餐送到。
4、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无偿送餐服务。
5、为患者特殊饮食提供无偿送餐服务。
6、乙方为甲方职工在食堂提供早餐(自由点餐形式)、午餐(自助套餐和点餐形式)和晚餐(自助套餐和点餐形式)。职工可自由选择消费方式。乙方餐饮食品定价必须由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包括调价食品)。
★三、套餐类标准:
(1)早餐标准:早餐种类15-20种,职工自由点餐形式,粥类、鸡蛋、包子、花卷、馒头、豆浆、小咸菜等。
(2)午餐标准10元:8样副食(2荤6素)、8样主食(粗细粮搭配)、4样小咸菜、凉菜、豆浆、米糊类等,夏季有绿豆汤、酸梅汤、应季水果等。
(3)晚餐标准8元:6样副食(2荤4素)、6样主食(粗细粮搭配)、、4样小咸菜、凉菜、豆浆、米糊类等,夏季有绿豆汤、酸梅汤、应季水果等。
★四、点餐类标准:
(4)食堂提供特色餐饮食品服务,职工可以特色类食品点餐。
★五、盒饭标准:10元/份
盒饭供餐模式和标准:副食和主食分盒装配;副食五种(两荤三素)、主食两种(米饭、面食,粗细粮搭配)),主副食装配充足、营养均衡,满足职工就餐需求(特殊职工就餐需求大,另增加主食量)。
六、对患者及家属提供餐饮服务方面要求
(1)、新鲜制作、品种齐全、科学营养、价格合理。
(2)、乙方负责安排餐车到各病区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餐饮服务;并在住院部1号楼一层大厅医院要求固定位置设置售餐处,满足医院就餐需求。每日早餐6:00——8:30、午餐10:30——12:30、晚餐16:00——18:00。
七、对患者特殊饮食提供服务要求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院内患者的特殊饮食工作,为患者无偿送餐。
八、合同期满,自行解除合同;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房屋设置、装修改造、设备、设施等)均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包或提出索赔。
九、食堂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水、电、卫生、消防设施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要合法经营,各种证件齐全,确保主副食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并达到甲方的各项管理要求,及保证菜饭新鲜、品种齐全。且米、面、油及调味品为信誉度高、社会认可、无不良事件的品牌。
十一、乙方提供服务仅限于医院内部,不得对外开展经营项目,食堂不得以医院名义对外宣传、承揽业务。
十二、食堂结算总费用包含医院职工餐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费用,总金额限定封顶,不设下限,据实结算费用,乙方开具正规票据。
十三、在一年餐饮服务期间,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对乙方具有管理权、监督权、考核权;甲方按照绩效考核条款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未按时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电子开标设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中心医院
地 址: 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742627527@qq.com
开户行: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682700000000000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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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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