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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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 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JHCG2026-0917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6-09-17
七、 定标日期: 2026-10-10
八、 中标结果:
(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阊水路交口国贸智谷大厦C1幢2503
中标价:***.00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变形之速
品牌:创匠
型号:540*440*1568mm
单价:12000.00元
数量:1套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1.5%向中标人收取;
收取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金额为3300元。
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211010182800054688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 其他事项:
无
评审专家名单: 张媛媛、赵锡钢、王斌、宋少辉、杨轲研(招标人代表)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聪 孙波 宫鹤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3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标版.pdf (488.7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461.4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3.png (184.8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1.png (363.7 KB)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
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HCG2026-0917
招标人: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
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陈聪
编制人:宫鹤
审核人:孙波
目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附件2: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6-0917
项目名称: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22.5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一批(详细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本次采购,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前供货安装完毕并通过验
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截至开标当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s://xyln.ln.gov.cn)、
“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8:30—11:30、13:00—16: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证明文件一套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登记后方
可购买招标文件。
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
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3号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ljinhua@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聪宫鹤孙波
电话:0411-8815619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市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一批(详细
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前供货安装完毕
并通过验收。
(4)★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约定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招标
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提供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一次性向中标人
付款。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招标人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
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
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的。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③提供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
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中小企业生产的,投标无效。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5.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是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关于质疑的说明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联系人及电话:陈聪宫鹤孙波0411-88156193
(3)通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
的质疑函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
号令)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
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资料(招标文件标注的如不提
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
件标注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
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
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商务条款响应表;
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服务方案;
7.其他;
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9.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其中:1-5项、9项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
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现有要求情况,根据企
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价格。
4.投标报价应包括:
(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
(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3)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
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
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
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
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
4.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的特别说明: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
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
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
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
(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
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
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4)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
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均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八)投标有效期
1.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
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
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
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
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
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
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
标人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
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1.采购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采购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
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
前开启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参加开标活动。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
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
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代表和随机抽取的
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
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
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
(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
(6)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8)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9)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品牌不足三家的,本项目
废标;
(10)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
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
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
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
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
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
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
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
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
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
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
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
一致,评标委员会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
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评标报告。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
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
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
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
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
务费。
户银行及账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7211010182800054688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1.5%向中标人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
元收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
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
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
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
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
(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
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
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
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
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
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
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
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
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
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
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其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
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
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
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
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
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
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
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
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
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
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
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
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
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
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
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
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
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
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
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
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
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
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
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
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
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
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
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
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
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
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
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
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
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
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
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
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
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
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
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
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
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
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
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
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
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
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
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
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
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
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
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
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
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
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
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
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
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
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
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
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
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
(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
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
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
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
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
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
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
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
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
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
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
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为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展品设计制作、运输与装卸、质保期内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展品需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件符合机械类主题的互动展品(具体展品清单详见附件)。投
标人须严格依照展品清单所列展品提供,不得随意更改核心功能,尺寸须符合相应标准
规格。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须经招标人同意,所更换展品的机械传动类型、互动体
验复杂度不低于原展品。
2.展品须具备真实的机械传动结构,鼓励采用透明化、剖视化设计,使观众能够直
观观察机械内部结构与运动原理。展品机械加工精度应满足长期连续运转要求,传动部
件配合间隙合理,运行平稳无异响。互动方式须以物理机械操作为主,使观众通过亲身
操作感受机械原理与力学特性。机械操作部件须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操作力度适中,
适合不同年龄段观众使用。
3.展品结构须稳固可靠,安全防护性能良好,运动部件如齿轮、皮带、链条等外露
运动部位,须设置透明安全防护罩;表面须做圆角处理及防撞击设计;电气系统须符合
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电机等动力装置须有过载保护、过热保护功能;材料须符合国家环
保标准,无有毒有害物质释放。
4.展品、箱体及辅助展架须可重复拆装、便于装卸、搬运及重叠堆码,结构牢固。
所有展品箱体须具备防护功能,在运输途中能有效保护内部展品不受损坏。
5.展品须为全新展品,箱体的外观配色、标识系统及说明牌样式须保持统一,外观
整洁、无损坏、无脏污、无配件缺失、无功能异常。
(三)展品清单
(四)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对于本项目中中标人提供的展品,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费用含在报
价中),质保期内展品完好率须保持在95%及以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
展品出现故障,中标人须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维保地点在大连市各展出场所,在接到招
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排除故障≤1天,对于重大故障问题短期无法解决
的,须7天内完成修复,费用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如招标人要求提供维修服务,
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价格,维修质量须不低于质保期内标准。
(六)验收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照《大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招标人作为履约
验收责任主体,将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编制履约验
收方案,组建验收小组开展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将对全部技术、商务、服务条款逐项核
验,据实形成履约验收书及验收意见。验收合格是本项目资金支付的必要条件,验收相
关资料按规定归档。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申请,配合招标人
完成现场核查、资料核验等全部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限期完成整
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
注:未响应以上‘★’号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
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
(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
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合同履行期限:。
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
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
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
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五、资格证明文件科普展品
采购项目
8.齿轮迷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9.曲柄猎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0.活塞动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1.齿轨竞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2.凸轮律动(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3.巨鲨戏珠(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4.自动分拣(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5.手摇乐章(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6.交错之瞳(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7.摇摆的秘密(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8.磁铁游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7
五、资格证明文件科普展品
采购项目
19.羽翼仿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0.灵动触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1..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9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8
五、资格证明文件科普展品
采购项目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
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单位名称)的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变形之速(核心产品)(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连杆数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储能足球(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阶梯往复(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丝杆绕线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行星花语(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7.连杆运球(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6
二、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JHCG2026-0917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6-09-17
七、 定标日期: 2026-10-10
八、 中标结果:
(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阊水路交口国贸智谷大厦C1幢2503
中标价:***.00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变形之速
品牌:创匠
型号:540*440*1568mm
单价:12000.00元
数量:1套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1.5%向中标人收取;
收取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金额为3300元。
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211010182800054688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 其他事项:
无
评审专家名单: 张媛媛、赵锡钢、王斌、宋少辉、杨轲研(招标人代表)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聪 孙波 宫鹤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3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标版.pdf (488.7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461.4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3.png (184.8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1.png (363.7 KB)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
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HCG2026-0917
招标人: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
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陈聪
编制人:宫鹤
审核人:孙波
目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附件2: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6-0917
项目名称: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22.5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一批(详细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本次采购,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前供货安装完毕并通过验
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截至开标当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s://xyln.ln.gov.cn)、
“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8:30—11:30、13:00—16: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证明文件一套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登记后方
可购买招标文件。
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
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3号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ljinhua@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聪宫鹤孙波
电话:0411-8815619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CG2026-0917 |
| 2 |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
| 3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2.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22.5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总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5 |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正本1套,副本4套,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5.投标人应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U盘或光盘刻录;(2)U盘或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独密封;(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正本(签字且加盖鲜章)的PDF格式和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
| 6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
| 7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于2026年10月09日09:00-09:30递交至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
| 8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9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截至开标当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s://xyln.ln.gov.cn)、“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 |
| 9 | (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 11 | 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供货、运输、安装等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内调试、验收、第三方检测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后续服务费用、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估算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为实现合同的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不可预见风险、责任、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费用,以及第三方责任险和参与投标所发生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 |
| 12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变形之速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市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一批(详细
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前供货安装完毕
并通过验收。
(4)★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约定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招标
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提供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一次性向中标人
付款。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招标人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
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
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的。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③提供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
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中小企业生产的,投标无效。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5.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是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关于质疑的说明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联系人及电话:陈聪宫鹤孙波0411-88156193
(3)通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
的质疑函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
号令)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
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资料(招标文件标注的如不提
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
件标注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
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
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商务条款响应表;
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服务方案;
7.其他;
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9.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其中:1-5项、9项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
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现有要求情况,根据企
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价格。
4.投标报价应包括:
(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
(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3)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
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
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
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
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
4.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的特别说明: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
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
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
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
(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
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
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4)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
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均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八)投标有效期
1.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
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
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
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
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
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
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
标人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
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1.采购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采购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
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
前开启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参加开标活动。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
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
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代表和随机抽取的
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
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
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
(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
(6)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8)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9)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品牌不足三家的,本项目
废标;
(10)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
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
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
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
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
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
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
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
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
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
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
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
一致,评标委员会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
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评标报告。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
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
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
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
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
务费。
户银行及账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7211010182800054688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1.5%向中标人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
元收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
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
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
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
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
(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
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
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 | 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 |
|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 金额: |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
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
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 验收主体: | |||
|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 | 是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 否 | |
|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 | 是 | 否 |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
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
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
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所 | 住所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
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
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
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其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
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
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
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
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
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
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
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
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
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
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
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
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
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
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
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
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
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
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
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
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
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
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
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
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
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
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
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
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
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
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
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
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
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
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
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
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
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
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
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
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
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
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
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
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
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
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
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
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
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
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
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
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
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
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
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
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
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
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
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
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
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
(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
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
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
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
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
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
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
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
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
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
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
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二节第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 第二节第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
| 第二节第4.4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
| 第二节第4.6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5.4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6.1款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 第二节第7.1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 指定现场 | ||
| 第二节第7.2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 第二节第7.3款 | 保险要求 | |
| 第二节第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 第二节第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 |
| 第二节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 第二节第12.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 第二节第13.2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 第二节第13.3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
| 第二节第14.1(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
| 第二节第14.1(5)项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 第二节第14.1(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 第二节第15.1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 第二节第15.2(2)项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 第二节第15.3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 第二节第15.4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 第二节第19.2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节第23.1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为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展品设计制作、运输与装卸、质保期内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展品需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件符合机械类主题的互动展品(具体展品清单详见附件)。投
标人须严格依照展品清单所列展品提供,不得随意更改核心功能,尺寸须符合相应标准
规格。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须经招标人同意,所更换展品的机械传动类型、互动体
验复杂度不低于原展品。
2.展品须具备真实的机械传动结构,鼓励采用透明化、剖视化设计,使观众能够直
观观察机械内部结构与运动原理。展品机械加工精度应满足长期连续运转要求,传动部
件配合间隙合理,运行平稳无异响。互动方式须以物理机械操作为主,使观众通过亲身
操作感受机械原理与力学特性。机械操作部件须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操作力度适中,
适合不同年龄段观众使用。
3.展品结构须稳固可靠,安全防护性能良好,运动部件如齿轮、皮带、链条等外露
运动部位,须设置透明安全防护罩;表面须做圆角处理及防撞击设计;电气系统须符合
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电机等动力装置须有过载保护、过热保护功能;材料须符合国家环
保标准,无有毒有害物质释放。
4.展品、箱体及辅助展架须可重复拆装、便于装卸、搬运及重叠堆码,结构牢固。
所有展品箱体须具备防护功能,在运输途中能有效保护内部展品不受损坏。
5.展品须为全新展品,箱体的外观配色、标识系统及说明牌样式须保持统一,外观
整洁、无损坏、无脏污、无配件缺失、无功能异常。
(三)展品清单
| 序号 | 展品名称 | 展品描述 | 具体要求 | 数量 |
| 1 | 变形之速(核心产品) | 观众可以通过调节变速器的方式来操控链条和齿轮机构的运转。通过传动,带动转盘进行旋转,可以看到由于离心力的作用,透明水箱内的液面发生的变化,旋转旋钮调节变速器,对比不同档位下,转盘上容器内液面的变化程度,体验不同大小的塔齿轮的传动比效率与转动速度。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2 | 连杆数学 | 展项主要由平行连杆机构、调节杆、数字板组成,可以现十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 | 1 |
| 2 | 连杆数学 | 二以内的乘法运算。参与时,观众首先推动调节杆,控制箭头指向对应两个想要运算的数字,连杆中间的圆孔便会移动到数字板上的相应运算结果,以此展现平行连杆机构在运动精度定位上的特点。 | 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3 | 储能足球 | 台面设置一套机械桌面足球互动装置,除门将外,场上的球员都利用弹簧机构控制其踢腿动作。互动时,进攻方观众通过控制拨动弹簧的力度,完成传球、射门一系列动作,防守方可以通过连轴机构控制门将进行扑球。和小伙伴比试一下,看看谁的操作更细腻。进攻:向后拨动弹簧,通过力度控制,完成传球、射门等动作;防守:左右移动连轴机构控制门将行动,完成扑球防守。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4 | 阶梯往复 | 展项设置由往复运输机构驱使的小鸭子爬楼装置。互动时,观众可以通过旋转手轮带动往复运输机构进行工作。当小鸭子两翼的横杆架在机构上时,就会被机构带动至上一层台阶,如此往复,直到小鸭子到达顶层进入滑轨,再由滑轨滑动到楼梯起始位置。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5 | 丝杆绕线机 | 展项设置一套绕线机构,观众通过转动手轮带动动力轮的旋转,当向左转动手轮时,左侧绕线轮放线,右侧绕线轮收线,向右转动手轮时则现象相反。观众可以看到通过丝杆机构的来回运动,线材可以左右井然有序且贴合紧密的绕到收线轮上而不会发生结团。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6 | 行星花语 | 展台设置一组由伞齿轮设计而成的机械花,通过转动手轮带动伞齿轮机构进行传动,利用伞齿轮改变传动方向、传递运动的特性,最终让花朵摇曳摆动,极具艺术效果。通观察,观众可以了解伞齿轮是如何带动花瓣同时转动起舞的。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 | 1 |
| 6 | 行星花语 | 展台设置一组由伞齿轮设计而成的机械花,通过转动手轮带动伞齿轮机构进行传动,利用伞齿轮改变传动方向、传递运动的特性,最终让花朵摇曳摆动,极具艺术效果。通观察,观众可以了解伞齿轮是如何带动花瓣同时转动起舞的。 | 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7 | 连杆运球 | 利用四连杆控制机构运动的特点,展项设置两组连杆抓取机构,观众摇动手轮时,抓取机构开始运行,由轨道尾端的连杆抓取机构将小球抓起,再将小球传递到另一组连杆机构之中,最后经过运行轨迹,将小球放置在轨道顶部,小球随轨道运动至尾端,完成闭环。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8 | 齿轮迷宫 | 展品台面设置一组小球迷宫互动装置,该装置主要由齿轮机构拼接组合而成。互动时,通过转动顶部大齿轮即可控制内部小齿轮转动,握住握把调整倾斜角则可以控制小球的移动和躲避动作。观众需要控制小球从入口进入,慢慢移动到终点区域即算胜利。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9 | 曲柄猎手 | 展台上摆放了一个由曲柄摇杆机构作为驱动机构的演示模型,当观众按压拨杆,踏板带动曲柄摇杆机构进行运动,通过传动,上方的北极熊模型正在抓捕小海豹,但是每次出爪的瞬间,小海豹又会缩回冰窟之中,侧面展示了曲柄摇杆机构的往复运动。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0 | 活塞动画 | 展项设置透明展柜,展示活塞发动机中的机构模型。观众双手上下按压气缸,模拟活塞运动,通过曲柄滑块机构将往复运动转化为或整周的回转运动。转动过程中,通过带动视觉暂留图案旋转形成动画,增强互动的趣味性。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1 | 齿轨竞速 | 展台设计一套机械赛龙舟互动游戏,观众点击启动按钮带动台面上的河道转动起来,同时操作“方向盘”,通过内部的齿轮齿条机构控制龙舟的左右横移。当龙舟碰撞到河道上的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 | 1 |
| 11 | 齿轨竞速 | 其他龙舟时,数码管会记录碰撞次数。和小伙伴们比试一下,看看谁的碰撞次数更少吧。 | 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2 | 凸轮律动 | 展项利用凸轮机构的运行特点,在展台上设置一组由凸轮机构控制的机械海浪,海浪中有乘浪而行的船只和越出海浪的鱼群。观众通过转动手轮,观察这一机械景观,通过海浪的波涛起伏,可以观察凸轮机构的运行特点,结合图文,了解凸轮机构的作用。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3 | 巨鲨戏珠 | 转动手轮带动槽轮机构将小球有序的从低处向上提升至等待发射区域,同时凸轮机构驱动弹簧积蓄弹力,直至摆锤突然释放从而撞击小球弹出。弹出的小球恰好进入鲨鱼口中,并从鲨鱼下侧进入重力井装置,最后滚动回球槽。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4 | 自动分拣 | 展项设置一套简易的流水线,观众可以将收集槽内的众多物料放置于上料机构之上,随后转动手轮。物料随上料机构运行向上后落入排料机构的圆盘之上,再经过轨道有序进入规定路径,回归于上料机构之中。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5 | 手摇乐章 | 展台上摆放一个由手摇曲柄机构、凸轮机构共同驱动的滚筒式木琴八音琴装置,观众通过匀速摇动手柄为装置提供动力,过程中滚筒与琴槌臂精准配合,滚筒上的黑色凸针会依次抬起下方的琴槌臂,带动敲击彩色琴片发出不同音调,将手动旋转转化为有序敲击动作。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6 | 交错之瞳 | 展台上摆放一个由齿轮传动和开合机构所控制的机械眼睛,观众可以通过操控下方摇杆控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 | 1 |
| 16 | 交错之瞳 | 制眼睛张合动作,还可以操作上方的摇杆控制机械眼睛的眼球移动。互动之下,眼睛一眨一眨,眼球东张西望,活灵活现,极具动态效果。 | 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7 | 摇摆的秘密 | 展品设置一组风扇模型装置,装置内部设置有电风扇的基础机构(蜗轮蜗杆机构、齿轮机构、曲柄摇杆机构),风扇外壳材质则采用透明亚克力制作,在起到防护作用保证互动安全的同时方便观众观察机构的运作过程。参与互动时,观众摇动手轮,通过传动装置(起到风扇电机的作用)使风扇扇叶转动起来。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8 | 磁铁游龙 | 展品通过内置的对向旋转齿轮组,带动多组磁铁产生动态变化的复合磁场——齿轮的反向运转让磁场方向、强度更随机,再借助磁场对金属小蛇的作用力,将齿轮的旋转运动转化为小蛇在矩阵上灵活游走的轨迹。观众可直观观察齿轮对旋如何改变磁场规律,进而让小蛇的移动更富变化、更具观赏性。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19 | 羽翼仿生 | 展项由飞鸟演示机构、齿轮、连杆等机械结构等部分组成。飞鸟的身体造型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金属制作的机械艺术装置,各个机械结构间互相传递动力,从而保障飞鸟可以挥动翅膀,活灵活现的呈现美丽的身姿。观众转动手轮,可以观看机械飞鸟翅膀舞动的动态效果。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 20 | 灵动触手 | 展项设置一个绳驱控制的仿生尾巴装置,是基于绳索传动原理的简易仿生机械,造型模拟动物尾巴的形态,兼具结构趣味性与原理展示性。展品通过手动操控前端的拨杆,拉动连接的绳索,将手部的开合/摆动动作转化为后端尾巴的弯曲、摆动动作。 | 展品尺寸:540*440*1568mm箱体:阻燃ABS注塑箱体,箱体整体结构充分考虑重心和操作的位置,展品的箱体兼作展品展示平台,展示的时候,将箱体中的上箱体安置在下箱体上并固定好,翻转说明牌并固定后即可展示。展品组成:由ABS塑料开模箱体ABS塑料开模,台体ABS乳白色塑 | 1 |
| 20 | 灵动触手 | 绳索的牵引会带动波纹管结构改变形态,从而实现类似动物尾巴的灵活运动。观众可直观观察“绳索的拉力传递”如何驱动柔性结构完成姿态变化,了解绳驱传动“简易高效的力传递”特性。 | 料开模,操作台面及彩色UV | 1 |
(四)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对于本项目中中标人提供的展品,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费用含在报
价中),质保期内展品完好率须保持在95%及以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
展品出现故障,中标人须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维保地点在大连市各展出场所,在接到招
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排除故障≤1天,对于重大故障问题短期无法解决
的,须7天内完成修复,费用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如招标人要求提供维修服务,
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价格,维修质量须不低于质保期内标准。
(六)验收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照《大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招标人作为履约
验收责任主体,将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编制履约验
收方案,组建验收小组开展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将对全部技术、商务、服务条款逐项核
验,据实形成履约验收书及验收意见。验收合格是本项目资金支付的必要条件,验收相
关资料按规定归档。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申请,配合招标人
完成现场核查、资料核验等全部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限期完成整
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
|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 1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前供货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约定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提供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一次性向中标人付款。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招标人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
| 4 | 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注:未响应以上‘★’号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
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
(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
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合同履行期限:。
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
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
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
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五、资格证明文件科普展品
采购项目
8.齿轮迷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9.曲柄猎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0.活塞动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1.齿轨竞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2.凸轮律动(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3.巨鲨戏珠(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4.自动分拣(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5.手摇乐章(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6.交错之瞳(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7.摇摆的秘密(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8.磁铁游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7
五、资格证明文件科普展品
采购项目
19.羽翼仿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0.灵动触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1..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9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8
五、资格证明文件科普展品
采购项目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
连市科技馆(大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单位名称)的2026年大连市科技馆机械类“流动科技馆”科普展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变形之速(核心产品)(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连杆数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储能足球(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阶梯往复(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丝杆绕线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行星花语(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7.连杆运球(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创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583.8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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