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

所属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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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朝阳市 采购单位 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
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
中标贷申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58***2605140005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高投备[2026]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昆山高新区朝阳西路北侧、研桑街东侧、娄江南侧、万汇路西侧
2.*** 工程类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预制方桩YZH-500A,单根桩长41m,单桩竖向承载力抗压(KN)2700。7#配送中心建筑面积约1******87平方米,总层数***层,建筑跨度12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6.2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本工程同意总监兼职,但须经其兼职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总监不得在跨设区市的项目兼职。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情形。
***.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4.2其他:(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自2024年10月1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0日09时***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0日09时***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8.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8.***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超过***家(含***家)均入围,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家,则重发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玉山镇朝阳西路220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层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项目负责人:***
邮编:215***00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215***00
                             电子邮箱:1***21******068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昆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759286
10.***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投标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评标办法细则.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
求,在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为发生时,予以拒绝,及时、全
面、客观地记录具体情况,并报送至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
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
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
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七、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
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八、除合同约定外,不指定分包单位;
九、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
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响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项规定。
2.1.***应性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项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项规定。
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项的规定。
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66分(≥***2分)监理方案:/分(≤24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26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6分、监理机构人员≤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8分)类似工程业绩:/分(≤8.5分,其中企业≤4分,总监≤4.5分)奖项:/分(≤1.5分)其他:/分(2分≤投标人信用≤8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每1%一档)。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2.2.***(1)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扣减0.1〜0.***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66分
2.2.***(2)监理方案***" rowspan="1">(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项篇幅扣分)。(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篇幅要求:□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

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页数要求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5分)不超过页分
□进度控制方案(≤5分)不超过页分
□投资控制方案(≤4分)不超过页分
□安全控制方案(≤4分)不超过页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不超过页分
□其他(≤2分):(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不超过页分
2.2.***(***)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注册专业的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2、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其余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职称证书为准)***、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限满5年以上的得2分,其他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6分
监理机构人员1、拟派现场监理组人员(不含总监)达到***人的得6分,所有人员均须持有上岗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以相关证书为准)。2、拟派现场监理组人员(不含总监)专业配套齐全得8分,主要专业配套不齐全的,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主要专业配套指市政公用工程、20分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以岗位证书上注册专业或者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拟派现场监理组人员(不含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分,限评2人。本项最高得6分。
2.2.***(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能满足工程检测需要(投标单位的检测设备中要有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万能材料试验机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8分
2.2.***(5)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对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进行加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以及有效期(一般为5年)、加分依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说明:(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分
2.2.***(6)奖项说明: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分

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2.2.***(7)***">其他投标人信用: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分值×折算系数,本标段折算系数为/%。折算系数范围一般为2%-8%,由招标人确定。/分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0分
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
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
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目监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类似工程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奖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1组建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
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
明其出席。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
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
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
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
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初步评审
***.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
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2.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方案计算出得分B;
(***)按本章第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监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计
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工程业绩计算出得分E;
(6)按本章第2.2.***(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奖项计算出得分F;
(7)按本章第2.2.***(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计算出得分G。
***.***.2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投标人得分=A+B+C+D+E+F+G。
***.***.4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
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
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
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
以以书面方式提请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
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
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4澄清、说明或补正
***.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
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
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
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
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
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
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
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评标争议处理
***.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
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
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重新招标。
4.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
章(或签字)的;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2)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15)监理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19)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
件、上传投标文件;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
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1)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的在职人员。
(招标人对上述内容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下述条款为准)
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重大偏差情形:
版本号:2026.5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25年苏州)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25年苏州适用于资格后审)
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5年版适用于
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适用于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
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监理电子招
标项目。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
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
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
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
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
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含综合评估法—采
用评定分离方式),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
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
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资料”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编制。
八、《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25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反映。
九、《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5年苏州适用
于资格后审)》由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5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基础上修订。
十、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监
理招标文件(2025年苏州适用于资格后审)》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
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和"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十一、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可以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
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为准。2."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
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
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可以根据
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5年苏州适用于资格后审)》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
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原则,违反上述规定和原则的相关内容无效。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负责解释。
十二、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
题,及时向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
谢忱。
第二部分使用指南
一、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二、资格后审均采用合格制。
三、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2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
件开启(解密)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
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
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
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1〜0.***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
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
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监理方案(≤2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
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
2.进度控制方案;
***.投资控制方案;
4.安全控制方案;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6.其他。
说明: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
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
分的70%。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
2.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总监在评标环节陈述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
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
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具体办法可以由各市另行规定。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
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26分)
1.总监理工程师(不高于6分)
可以结合项目需要,对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工程类注
册执业资格,以及国家注册监理执业年限、所学专业,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2.监理机构人员(不高于20分)
可以结合项目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所学专业、工程
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缺少的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应扣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的配置
要求,并详细规定扣分标准。
(五)类似工程业绩(≤8.5分,其中企业≤4分,总监≤4.5分)
可以对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进行加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
件中明确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以及有效期(一般为
5年)、加分依据(一般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类似工程设置的其
他要求按第五条执行。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
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
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
师变更证明。
(六)奖项(≤1.5分)
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
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
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除外。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
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七)其他(2分≤投标人信用≤8分)
四、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二)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三)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用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四)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项目在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
技术等量化指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
设置同类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2个量化指标。
(二)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
件、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量化指标及期限。
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
-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58***2605140005001
标段编号:***2058***2605140005001002
招标人: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盖单位
公章)
编制人:马亚丽(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09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及监理机构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差
1.1***知识产权
1.14同义词语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最高投标限价
2.5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2投标报价
***.***投标有效期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备选投标方案
***.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开标异议
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7.2评标原则
7.***评标
7.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8.2拟定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8.***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8.4签订合同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重新招标
9.2不再招标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0.5投诉
11.解释权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程序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6评标争议处理
4.无效标条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五章技术资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保证金凭证
七、监理方案
八、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九、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十、类似工程业绩资料
十一、奖项资料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十三、其他材料(含定标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长三角(昆
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58***2605140005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山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高投备[2026]151号(批文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
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
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昆山高新区朝阳西路北侧、研桑街东侧、娄江南侧、万汇路西侧
2.***工程类型:建筑工程监理
2.4建设内容及规模:预制方桩YZH-500A,单根桩长41m,单桩竖向承载力抗压(KN)
2700。7#配送中心建筑面积约1******87平方米,总层数***层,建筑跨度12米。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6.2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7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本工程同意总监
兼职,但须经其兼职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总监不得在跨设区市的项目兼职。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情形。
***.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
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
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
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
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4.2其他:(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时按招标文
件要求配备;(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自2024年10月1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
罚的;(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
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
部联企业〔2011〕***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
明确且不少于%。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0日09时
***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
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
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8.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
为考核结果”。
8.***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超过***家(含***家)均入围,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
***家,则重发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玉山镇朝阳西路2208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层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项目负责人:***
邮编:215***00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215***00
电子邮箱:1***21******068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昆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759286
10.***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投标
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附件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
求,在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斤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为发生时,予以拒绝,及时、全
面、客观地记录具体情况,并报送至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
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
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
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七、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
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八、除合同约定外,不指定分包单位;
九、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
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地址:玉山镇朝阳西路2208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层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1***21******0688@qq.com
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招标项目: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标底名称:长三角(昆山)娄江供应链综合提升项目-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监理
1.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1.1.6建设地点昆山高新区朝阳西路北侧、研桑街东侧、娄江南侧、万汇路西侧
1.1.7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取费基准价)***44.1***1***万元
1.2.1资金来源自筹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其他
1.2.2出资比例100%
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1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7#配送中心桩基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1.***.2监理服务期限60日历天
1.***.***质量要求合格
1.***.4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具体文件名称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0号。若政策有调整,需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可选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如下:费用金额:支付时间:
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1.12.1偏差☑不允许□允许:
2.1.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及澄清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时00分
2.4最高投标限价16.2万元说明: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监理方案;☑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奖项资料;☑其他材料;□定标材料;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定标材料(如有);□
***.2.2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现场情况、工程特点、监理服务期限、拟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及投标时拟定的监理方案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2.***其他阶段监理费报价
***.***.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具体要求: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金额:人民币万元。***.是否减免(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承诺书。)减免不减免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支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银行保函(保函费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保函(保险保函费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至出函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允许递交
***.7.4监理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不采用☑采用,具体规定: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
***.7.4监理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7.5其他编制要求
4.1.1加密要求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分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递交。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ksggzy.cn/BidOpening
5.2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按规定程序解密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解密地点: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名。(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至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名。
8.1.1(A)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8.1.1采用“评定分离”方式1.定标方法为:
(B)时定标方法□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人。
8.***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详见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的金额:详见合同条款支付担保的形式:详见合同条款支付担保的金额:详见合同条款差额履约担保:□采用☑不采用差额履约担保的形式:差额履约担保金额:
10.5.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昆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2-57759286
***" rowspan="1">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评标前,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情况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核实上述情况,做好投标准备工作,若发现有相关网站或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除外)与事实不符未及时更新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以招标人查看的相关网站或系统数据为准,并作为评标依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不进入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不见面开标流程,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4)参与交易中心现场开标的,为提高开标解密速度,建议潜在投标人自带笔记本电脑。(5)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7)根据建办厅函〔2025〕1***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

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的结果。
12.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三份(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PDF格式投标文件一份。
12.***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
12.4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
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及监理机构要求
1.***.1本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标段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
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
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应
当由招标人支付;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标准和时
间。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
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
送招标人。
1.10.***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偏差
1.1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
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4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技术资料”等
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
标人”进行理解。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资料;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或者相互矛盾时,
若无其他特别说明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
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
通知。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
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的修改
2.***.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发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
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
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5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
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报价
***.2.1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
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和其他费用组成。
***.2.2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阶段监理费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
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5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险)形式递交的,如存在上述***.4.4条规定的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招标人将向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进行索赔。
***.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7投标文件的编制
***.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需另行增加的,应
以扫描件的形式编入投标文件相应章节,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7.***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章的位置必须使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7.4监理方案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1.1潜在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
名、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
书。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绝其投标文件。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
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或者撤回,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最后一
份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
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见前附表须知。
5.2开标程序
(1)公布投标人名单;
(2)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如有);
(4)公布开标结果;
(5)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
(6)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
(7)开标结束。
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通过系统平台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
答复,并制作记录。
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
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辅助开展评标准备工作: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
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
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
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
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7.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
应当进行补正。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7.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
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日。
7.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
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拒不答复的,可以按照本章
10.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7.4.***招标人在异议处理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评标的,将书面报告招投标监管机构。
7.4.4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招标人将重新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日。
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8.1.1(A)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定标标准和方法,定标
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
标标准和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
标报告。
8.2拟定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8.2.1(A)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
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
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日内,在本招
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拟定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日。公示内容包括:
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
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
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
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
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
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8.***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或者由联合体各方按比例分别向招标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
要求。
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8.***.***招标人应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8.4签订合同
8.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
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
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
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
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
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依
法重新招标:
9.1.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个的;
9.1.2投标人少于***个的;
9.1.***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决定否决全部投标;
9.1.4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9.1.5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
9.1.6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
9.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不再招标
有前款9.1.1-9.1.5情形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
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有关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
照投标人须知第2.5款、第5.***款、第7.4款和第8.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
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5.***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招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投诉。
11.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
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响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项规定。
2.1.***应性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项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项规定。
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项的规定。
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66分(≥***2分)监理方案:/分(≤24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26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6分、监理机构人员≤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8分)类似工程业绩:/分(≤8.5分,其中企业≤4分,总监≤4.5分)奖项:/分(≤1.5分)其他:/分(2分≤投标人信用≤8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每1%一档)。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2.2.***(1)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扣减0.1〜0.***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66分
2.2.***(2)监理方案***" rowspan="1">(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项篇幅扣分)。(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篇幅要求:□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

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页数要求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5分)不超过页分
□进度控制方案(≤5分)不超过页分
□投资控制方案(≤4分)不超过页分
□安全控制方案(≤4分)不超过页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不超过页分
□其他(≤2分):(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不超过页分
2.2.***(***)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注册专业的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2、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其余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职称证书为准)***、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限满5年以上的得2分,其他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6分
监理机构人员1、拟派现场监理组人员(不含总监)达到***人的得6分,所有人员均须持有上岗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以相关证书为准)。2、拟派现场监理组人员(不含总监)专业配套齐全得8分,主要专业配套不齐全的,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主要专业配套指市政公用工程、20分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以岗位证书上注册专业或者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拟派现场监理组人员(不含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分,限评2人。本项最高得6分。
2.2.***(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能满足工程检测需要(投标单位的检测设备中要有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万能材料试验机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8分
2.2.***(5)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对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进行加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以及有效期(一般为5年)、加分依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说明:(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分
2.2.***(6)奖项说明: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分

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2.2.***(7)***">其他投标人信用: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分值×折算系数,本标段折算系数为/%。折算系数范围一般为2%-8%,由招标人确定。/分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0分
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
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
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目监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类似工程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奖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1组建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
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
明其出席。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
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
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
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
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初步评审
***.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
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2.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方案计算出得分B;
(***)按本章第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监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计
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工程业绩计算出得分E;
(6)按本章第2.2.***(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奖项计算出得分F;
(7)按本章第2.2.***(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计算出得分G。
***.***.2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
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
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投标人得分=A+B+C+D+E+F+G。
***.***.4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
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
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
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
以以书面方式提请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
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
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4澄清、说明或补正
***.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
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
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
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
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
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
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
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评标争议处理
***.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
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
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重新招标。
4.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
章(或签字)的;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2)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15)监理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19)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
件、上传投标文件;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
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1)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的在职人员。
(招标人对上述内容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下述条款为准)
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重大偏差情形: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万元。收费费率为%。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整(¥元),签约合同价价税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适用
税率为%。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对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
所适用税率,以调整后的国家税收政策为准。同时,因税率调整导致税额变化,合同中不含
税金额不变,本合同金额/合同总价随合同税额变化而相应变化。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不再另计。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日历天
自始,至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始,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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