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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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
需求单位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O26WXR686C11506BD/GKZH-0326BH118
2.2项目名称: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的超声波清洗装置用于热室中
部分需要去污的维修件及更换零部件的清洗。
2.4招标范围:同位素项目02子项1套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供货,包括设备
设计、制造加工、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范围及
技术要求详见《超声波清洗装置技术规格书》(版次:B,编号:401.88
02MBGGSO1)。
2.5交货期:2027年8月13日前设备运抵郑州分公司指定现场
2.6质量保证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7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2.8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
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
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
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需提供投标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母公司的,
应提供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合并报表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同时提供了
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的,在认定财务指标时,以母公司的报表为准。)
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
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
(https://one.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采购与
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
国核工业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
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按照《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
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
采购项目),并在【费用管理】【支付及发票管理】【文件费支付管理】,找
到已参与项目点击【支付文件费】维护发票信息并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进
行审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
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经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费支付确认通过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
的电子版光盘以快递的方式邮寄给通过报名审核的潜在投标人,请收到光盘后检
查文件是否正常使用,如邮寄文件损坏请及时通过邮箱或电话回复,快递签收后
24小时内未回复视为光盘文件无误。
4.4发售时间:2026年09月30日21:00-2026年10月10日16:00(北
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7
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四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
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
外:
5.4.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5.4.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
司名称变化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
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010-68116923,咨询邮箱:gkzbfwrx@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按照《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
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本项
且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
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
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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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
需求单位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O26WXR686C11506BD/GKZH-0326BH118
2.2项目名称: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的超声波清洗装置用于热室中
部分需要去污的维修件及更换零部件的清洗。
2.4招标范围:同位素项目02子项1套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供货,包括设备
设计、制造加工、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范围及
技术要求详见《超声波清洗装置技术规格书》(版次:B,编号:401.88
02MBGGSO1)。
2.5交货期:2027年8月13日前设备运抵郑州分公司指定现场
2.6质量保证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7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2.8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
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
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
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需提供投标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母公司的,
应提供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合并报表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同时提供了
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的,在认定财务指标时,以母公司的报表为准。)
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同位素项目02子项超声波清洗装置设备采
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
(https://one.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采购与
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
国核工业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
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按照《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
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
采购项目),并在【费用管理】【支付及发票管理】【文件费支付管理】,找
到已参与项目点击【支付文件费】维护发票信息并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进
行审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
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经招标代理机构文件费支付确认通过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
的电子版光盘以快递的方式邮寄给通过报名审核的潜在投标人,请收到光盘后检
查文件是否正常使用,如邮寄文件损坏请及时通过邮箱或电话回复,快递签收后
24小时内未回复视为光盘文件无误。
4.4发售时间:2026年09月30日21:00-2026年10月10日16:00(北
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7
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四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
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
外:
5.4.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5.4.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
司名称变化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
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8层 |
| 邮编: | 100840联系人:*** | 店得邮编: | 100081联系人:*** |
| 电话: |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1 | 电子邮件: | gky_r@163.com |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010-68116923,咨询邮箱:gkzbfwrx@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按照《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
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本项
且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
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
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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