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6-09-05

【招标公告】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大连市 采购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4254
2.2 项目名称: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范围包含辽宁庄河核电项目取水明渠(CD)、厂区护岸(CH)、大件码头(CQ)、海域排水工程(CS)(现浇段)、临时施工围堰等。具体工程范围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5 交货地点:
辽宁省庄河市栗子房镇
2.6 交货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01月3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9年11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03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工期要求以招标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招标人有对合同工期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对招标人提出的调整要求,承包人必须执行并做相应地调整。
2.7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2021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港口与航道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企业职务任命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业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B.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兼任):2021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港口与航道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企业职务任命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业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需提供投标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母公司的,应提供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合并报表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同时提供了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的,在认定财务指标时,以母公司的报表为准。)
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为2亿元及以上的海工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包括以下任意一项或多项:取水明渠;防波堤;护岸;大件码头;围堰;取排水构筑物),在建项目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范围页、盖章页、合同价款页)证明材料,已完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范围页、盖章页、合同价款页)及竣工验收文件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需为建安单位)
联合体要求: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如下事宜:
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构成(一家独立法人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
B.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同一专业资质以就低原则认定,不同专业资质以互不干涉原则认定;
C.联合体内部各自分工、责任和风险划分;
D.联合体内部关于收益分配的约定;
E.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合同价款分别支付给牵头人及成员单位;
F.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事宜,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海工工程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6年09月04日21时00分00秒—2026年09月1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liwen@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1,483,788,496.35元
计日工最高限价:270元/工日(不含税)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辽宁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