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13版本品目,用于历史协议导入项目)封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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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阜新市 | 采购单位 |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92号 联系方式: ***
入围供应商名单
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2109222026000001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一)分包名称:采购包1 (二)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13版本品目,用于历史协议导入项目) (三)采购标的: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标的名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计量单位:项 3、标的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
直接选定
当项目终止时,请选择此项目的供应商重新排序方式(单轮次):
1顺延下一位
2重新排到末尾
五、使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
1.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
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2.支付时间和条件: 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经过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征集⼈以《辽宁省⼯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数(第4项:施⼯图预、结算审核),乘以合同费率进⾏结算。
七、采购合同文本
直接选定合同模块文本:
查看合同模板
八、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如本包件下期框架协议征集尚未签订,则经征集人书面通知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为止。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 入围供应商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活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十、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规则
采购人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十一、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违约责任:
在下列情形下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并依法追究入围供应商法律责任: (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关系; (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解除合同关系; (3)入围供应商泄漏征集人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解除合同关系,并取消入围供应商5年内进入本区市场的准入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 (4)征集人针对项目审核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入围供应商接到委托任务后在三天之内提出工程所缺资料清单明细,主动联系征集人约定踏勘现场时间,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项目审核时限超出委托时限,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 (5)入围供应商与项目施工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解除合同关系;并取消入围供应商5年内进入本区的准入资格; (6)入围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争议问题时,不接受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调解意见的,解除合同关系; (7)入围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将审核资料丢失的,解除合同关系; (8)入围供应商保持委派人员的联系畅通并做到及时响应征集人安排,积极配合执行会议商定或书面要求事项,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 随时参加配合征集人组织的各方沟通协调会。不服从安排的、无故不参加的,累计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9)在入围供应商违约情形下,征集人有权对本项目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因入围供应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正常计算酬金的20%支付违约金。 (10)若成交后,入围供应商发现包组内所含单项工程,在前期有业务关联的(如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响应报价等造价咨询的)需主动向财政监管部门报告,累计不报告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11)未按国家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累计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12)与施工单位利益交换、应该减未核减的,解除合同关系; (13)徇私舞弊,出具虚假审核报告的,解除合同关系; (14)对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累计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15)涉及违反其他法规的按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解除合同关系。
解决争议方式:
(1)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因框架协议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二、协议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
无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
无
十三、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编辑
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新一期框架协议未能在本次框架协议期满前完成征集,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在此次框架协议征集服务期满后未完成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须按照合同内容继续履约,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项目。 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 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92号 单位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签订日期:
征集人(甲方):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92号 联系方式: ***
入围供应商名单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操作 |
|---|---|---|---|---|
| 1 | 辽宁瀚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18341860413 |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号融源大厦10层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 2 | 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941835290 | 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 3 |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18840675076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8层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 4 |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654666609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太行山路117号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 5 | 新致同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13940697153 |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3幢6层30609室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 6 |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3998122222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南郊路33-6号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 7 |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 18241807872 |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文化路155-3号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 8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3563736166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 查看详情 查看委托代理商 |
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2109222026000001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一)分包名称:采购包1 (二)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13版本品目,用于历史协议导入项目) (三)采购标的: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标的名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计量单位:项 3、标的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
直接选定
当项目终止时,请选择此项目的供应商重新排序方式(单轮次):
1顺延下一位
2重新排到末尾
五、使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
1.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
|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所属区划 | 地址 | 联系方式 |
|---|---|---|---|---|
| 1 |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彰武县 |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92号 | 15724481900 |
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2.支付时间和条件: 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经过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征集⼈以《辽宁省⼯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数(第4项:施⼯图预、结算审核),乘以合同费率进⾏结算。
七、采购合同文本
直接选定合同模块文本:
查看合同模板
八、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如本包件下期框架协议征集尚未签订,则经征集人书面通知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为止。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 入围供应商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活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十、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规则
采购人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十一、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违约责任:
在下列情形下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并依法追究入围供应商法律责任: (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关系; (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解除合同关系; (3)入围供应商泄漏征集人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解除合同关系,并取消入围供应商5年内进入本区市场的准入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 (4)征集人针对项目审核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入围供应商接到委托任务后在三天之内提出工程所缺资料清单明细,主动联系征集人约定踏勘现场时间,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项目审核时限超出委托时限,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 (5)入围供应商与项目施工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解除合同关系;并取消入围供应商5年内进入本区的准入资格; (6)入围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争议问题时,不接受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调解意见的,解除合同关系; (7)入围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将审核资料丢失的,解除合同关系; (8)入围供应商保持委派人员的联系畅通并做到及时响应征集人安排,积极配合执行会议商定或书面要求事项,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 随时参加配合征集人组织的各方沟通协调会。不服从安排的、无故不参加的,累计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9)在入围供应商违约情形下,征集人有权对本项目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因入围供应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正常计算酬金的20%支付违约金。 (10)若成交后,入围供应商发现包组内所含单项工程,在前期有业务关联的(如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响应报价等造价咨询的)需主动向财政监管部门报告,累计不报告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11)未按国家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累计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12)与施工单位利益交换、应该减未核减的,解除合同关系; (13)徇私舞弊,出具虚假审核报告的,解除合同关系; (14)对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累计次数达到3次时解除合同关系; (15)涉及违反其他法规的按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解除合同关系。
解决争议方式:
(1)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因框架协议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二、协议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
无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
无
十三、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编辑
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新一期框架协议未能在本次框架协议期满前完成征集,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在此次框架协议征集服务期满后未完成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须按照合同内容继续履约,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项目。 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 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92号 单位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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