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
downloadfile?p=224711DD56DAD30B3F1A81D5C348484C5CEBC0BB8FB62116B46646A081C6EC9930895F5582CAEC4F3E76324CA3A6460FFF3EAB7356933A0BB705061FDCE93EEC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downloadfile?p=224711DD56DAD30B3F1A81D5C348484C5CEBC0BB8FB62116B46646A081C6EC9930895F5582CAEC4F3E76324CA3A6460FFF3EAB7356933A0BB705061FDCE93EEC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
造(三经街节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备字【
2026】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
),小南片区(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
公园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城(东至东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路、西至西顺城街、北至北顺城路),小南片区
(东至小南街、南至热闹路、西至奉天街、北至南顺城路),南运河沿线(沈阳市南运河青年公园至南湖公园段)。项
目总投资1516446万元,其中,百分之二十由企业自筹,百分之八十由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年。项目以“一核”方
城(1.69平方公里)、“一片”小南片区(0.55平方公里)、“一带”南运河带(1.41平方公里)为一期实施范围,重
点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空间品质提升、产业支撑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核”方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统格局及风
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低效地块利用、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潜力住宅和闲置商业的疏解腾迁
及改造利用;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文化节点提升、配套
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智慧名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行感知终端建设。 “一片”小南片区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保护修缮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其中,保护修缮工程包括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传
统格局及风貌保护工程;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房、低效厂房、沿街低效用房和潜力住宅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品
质提升工程包括其他低效建筑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配套智慧交通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
升工程。 “一带”南运河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利用工程和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其中,更新利用工程包括政府公
房和沿街低效用房的疏解腾迁及改造利用;南运河带城市功能完善包括南运河亲水体验、古水系提升工程、交通设施优
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运行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模式,本项目计划采用EPC等模式。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1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名称: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工程
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26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保护和提升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南运河航道适航改造(三经街节点)
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779.6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
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
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
头人。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
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执业
资格,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 3.施工负责
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
负责人可兼任。 5.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查询到的
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8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6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6.1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联系方式: ***。6.2异议投诉渠道: 辽
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6.3监督部门: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侯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
地 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甲新华科技大厦19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 联系人: 路阿隆、杨 帅电 话:*** 电 话:024-22524667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543412653@qq.com 电子邮件: syzbzx4@163.com 2026 年 0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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