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比选邀请函
【招标公告】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比选邀请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比选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邀请比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自筹,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517
二、项目名称: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拟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物及区域为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厂区的液洗车间。液洗车间为彩钢瓦屋面。拟建设规模1077.3KWp(具体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建设光伏电站时,需对厂房屋面进行防腐除锈及防水处理。对厂房需进行加固。另外,在厂区内露天停车场区域建设钢结构双立柱停车棚。具体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2彩钢瓦屋面拟采用彩钢瓦支架固定安装方式,采用铝合金夹具、檩条及组件安装压件等附件;如供应商有更优的安装方式可进行推荐。供应商应根据已知信息及需求提供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光伏系统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及整体工程造价等信息。
1.3建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经济开发区 ;
1.4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安装容量暂定1077.3kWp,采用包干单价方式,最高包干单价(含税)限价为 2.8 元/Wp(包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暂定总限价(含税)约 301.644 万元,供应商包干单价不得高于给定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项目,涵盖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合规合法性文件获取、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四可设备(含防逆流,如有)等)、电气安装、土建施工、光伏系统安装、人员培训、项目并网及验收、质保期内屋顶及停车棚防漏、维护维修等内容。无论当地政府部门特殊要求、国家政策调整、天气影响、道路交通与地上地下管线影响、工程所在地群众关系协调、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所需的有关部门协调等因素如何变化,均由供应商充分考虑并承担的风险,并且为完成本项目,与项目相关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内容均在供应商职责范围内。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1)本光伏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部勘察及设计工作。
(2)提供有有效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和加固方案设计,并依据此开展项目原有彩钢瓦补漏、维修、屋顶加固等工作,同时完成彩钢瓦屋顶防漏防雨勘察设计,并出具屋顶载荷检测报告及相关施工图设计。
(3)完成光伏系统及并网系统设计(包括光伏系统高压转低压并网方案设计),为后续汇流箱、并网柜、支架(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四可设备(含防逆流,如有)等)等本工程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以及光伏电站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提供设计依据。施工过程中若涉及设计变更,遵循相关变更流程执行。
(4)完成光伏接入系统及规划方案设计,负责接入系统审查会、项目技术经济评审会等会议的承办,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光伏电站建筑工程、设计变更、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
(5)负责本光伏发电项目相关的监控(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四可系统(含防逆流,如有)等)、防雷、消防、清洗、维修通道、屋顶防护围栏、爬梯(如有)、钢结构车棚、光伏钢构屋顶及其他系统(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计,其他标识标牌等)的勘查设计。
(6)编写电站性能试验方案,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电站性能试验。
(7)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并网手续审核和办理的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并网点高压转低压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接入审核及并网验收等。
(8)竣工验收工作包含竣工图设计,竣工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统计,相关工程量统计,提供相关清单。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同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完成电网及地方政府各类型验收。
2.2施工工作内容
光伏发电项目各政府部门备案及其他合法合规手续办理、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工作。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 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合规合法性文件取得、各项手续办理:全部前期工作及相关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且不限于政府部门备案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并网点高压转低压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并网竣工验收、施工许可办理、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等);
(2) 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组件、光伏钢构棚、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支架、视频监控、远程监控系统、维修通道、消防系统、防雷系统、清洗系统、停车棚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电站设备及备品备件的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检验检测等全部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3) 土建施工:光伏安装区域场地平整;停车棚基础建设;临时建筑(包含且不限于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施工现场的围栏、围蔽;逆变器基础、并网柜基础及其他所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给排水施工等。
(4) 本光伏项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安装区域屋顶补漏、防水等;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及防腐;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及辅件安装;并网柜、汇流箱及辅件安装;桥架、维修通道、屋顶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系统(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安装,其他标识标牌安装等)安装;所有线路工程敷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安装;消防系统、防雷接地、停车棚安装、施工辅助工程建设安装;光伏系统调试、试运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安全防护系统安装;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消缺、性能测试;整套系统性能保证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
(5) 项目安全措施及管理:安全用品购买及建设(施工人员劳保用品、围蔽等),建设期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6)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货检验、质量监督、光伏组件检验、验收资料准备、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及性能测试等。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
(7) 负责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备案、消防、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防雷接地等)。
(8) 按业主及采购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修复工作。
(9) 负责项目备案、并网接入、并网竣工验收等与工程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手续办理协调,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
(10) 售后服务:项目屋顶及停车棚质保期内,项目因供应商施工原因造成的屋顶及停车棚漏水的由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免费防漏防水维护维修,质保期内合同要求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质保服务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屋顶及停车棚漏水可选择有偿维修。
(11) 负责工程范围中包含的,完成本工程项目要求的,但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部分工作。
3、工期期限
3.1开工条件:完成前期设计及评审,且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建筑图纸,经有有效资质的设计院复核业主方光伏场地的荷载,确定符合发电设备安装的条件,项目备案和供电部门电网接入批复等手续、业主方交付具备施工条件的建站屋顶及场地、施工图经业主方和采购方确认后,由供应商书面申请开工许可,采购方批复后方可开工。
3.2开工日期:上述3.1条件具备后,由供应商书面申请开工许可,采购方批复当天为实际开工日期。
3.3施工期限:实际开工日期起90个日历日。请按此期限编写施工计划。
3.4工期顺延:如出现不可抗力、异常恶劣天气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迟延或业主方及采购方原因等非供应商原因,工期自动顺延,具体顺延期限由各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递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按照第四章《资格(响应)承诺函》承诺)
3、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有效期内的(A、B)的资质(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
(1)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许可。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间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执行。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响应,则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
(1)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担任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3)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单位(或供应商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5、信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①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报价。
7、受邀请并已按照要求获取了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8、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响应。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需提供在响应文件中,格式供参考)。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五、响应登记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响应登记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7 月 31 日至2026年 8 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
1、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说明:费用在获取比选文件后不予退还,支付成功即视为同意本说明)。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比选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比选文件。
3、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购买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支付平台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请登录系统下载。
(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3、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比选文件相关疑问
请详询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人员及方式参见下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13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ebid.cn)本项目报价端口
备用纸质版、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如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请确保在开启时间前能寄达并签收。邮寄信息:周工,020-83541820,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1室)
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发布平台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登记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获取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比选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会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有关网上登记、注册及比选文件发票等事宜可查看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办事指南”,其他操作疑问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9030-870,网站客服QQ:2136118347)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流程:
1)潜在响应单位制作完成响应文件,导出为PDF格式。
2)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在【在线报价】处上传PDF格式的响应文件。
3)如PDF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电子章,可使用平台的在线签章功能。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签章。
4)在线填写开启一览表。
5)确认报价。
本项目使用系统加密方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132号TIT文创园3号楼3楼
电子邮箱:chenziming@tigerhead-energy.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tc102@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采购人: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 7 月 31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供参考)
牵头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____作为牵头方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比选和合同谈判活动。
2、牵头方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比选和合同谈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响应文件、提交比选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比选和合同谈判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方公司收寄。
3、牵头方公司做出的同(项目名称: )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牵头方负责承担总承包合同结算及合同履行的全部责任。其他联合体成员各方对牵头方公司在比选活动中及成交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同意授权联合体牵头方的 (姓名、职务)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
6、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项目要求的响应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履行采购合同结束之日。
牵头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成员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邀请比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自筹,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517
二、项目名称: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拟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物及区域为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厂区的液洗车间。液洗车间为彩钢瓦屋面。拟建设规模1077.3KWp(具体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建设光伏电站时,需对厂房屋面进行防腐除锈及防水处理。对厂房需进行加固。另外,在厂区内露天停车场区域建设钢结构双立柱停车棚。具体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2彩钢瓦屋面拟采用彩钢瓦支架固定安装方式,采用铝合金夹具、檩条及组件安装压件等附件;如供应商有更优的安装方式可进行推荐。供应商应根据已知信息及需求提供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光伏系统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及整体工程造价等信息。
1.3建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经济开发区 ;
1.4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安装容量暂定1077.3kWp,采用包干单价方式,最高包干单价(含税)限价为 2.8 元/Wp(包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暂定总限价(含税)约 301.644 万元,供应商包干单价不得高于给定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项目,涵盖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合规合法性文件获取、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四可设备(含防逆流,如有)等)、电气安装、土建施工、光伏系统安装、人员培训、项目并网及验收、质保期内屋顶及停车棚防漏、维护维修等内容。无论当地政府部门特殊要求、国家政策调整、天气影响、道路交通与地上地下管线影响、工程所在地群众关系协调、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所需的有关部门协调等因素如何变化,均由供应商充分考虑并承担的风险,并且为完成本项目,与项目相关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内容均在供应商职责范围内。采购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1)本光伏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部勘察及设计工作。
(2)提供有有效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和加固方案设计,并依据此开展项目原有彩钢瓦补漏、维修、屋顶加固等工作,同时完成彩钢瓦屋顶防漏防雨勘察设计,并出具屋顶载荷检测报告及相关施工图设计。
(3)完成光伏系统及并网系统设计(包括光伏系统高压转低压并网方案设计),为后续汇流箱、并网柜、支架(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四可设备(含防逆流,如有)等)等本工程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以及光伏电站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提供设计依据。施工过程中若涉及设计变更,遵循相关变更流程执行。
(4)完成光伏接入系统及规划方案设计,负责接入系统审查会、项目技术经济评审会等会议的承办,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光伏电站建筑工程、设计变更、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
(5)负责本光伏发电项目相关的监控(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四可系统(含防逆流,如有)等)、防雷、消防、清洗、维修通道、屋顶防护围栏、爬梯(如有)、钢结构车棚、光伏钢构屋顶及其他系统(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计,其他标识标牌等)的勘查设计。
(6)编写电站性能试验方案,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电站性能试验。
(7)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并网手续审核和办理的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并网点高压转低压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接入审核及并网验收等。
(8)竣工验收工作包含竣工图设计,竣工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统计,相关工程量统计,提供相关清单。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同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完成电网及地方政府各类型验收。
2.2施工工作内容
光伏发电项目各政府部门备案及其他合法合规手续办理、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工作。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 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合规合法性文件取得、各项手续办理:全部前期工作及相关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且不限于政府部门备案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并网点高压转低压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并网竣工验收、施工许可办理、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等);
(2) 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组件、光伏钢构棚、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支架、视频监控、远程监控系统、维修通道、消防系统、防雷系统、清洗系统、停车棚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电站设备及备品备件的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检验检测等全部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3) 土建施工:光伏安装区域场地平整;停车棚基础建设;临时建筑(包含且不限于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施工现场的围栏、围蔽;逆变器基础、并网柜基础及其他所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给排水施工等。
(4) 本光伏项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安装区域屋顶补漏、防水等;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及防腐;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及辅件安装;并网柜、汇流箱及辅件安装;桥架、维修通道、屋顶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系统(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安装,其他标识标牌安装等)安装;所有线路工程敷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安装;消防系统、防雷接地、停车棚安装、施工辅助工程建设安装;光伏系统调试、试运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安全防护系统安装;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消缺、性能测试;整套系统性能保证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
(5) 项目安全措施及管理:安全用品购买及建设(施工人员劳保用品、围蔽等),建设期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6)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货检验、质量监督、光伏组件检验、验收资料准备、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及性能测试等。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
(7) 负责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备案、消防、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防雷接地等)。
(8) 按业主及采购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修复工作。
(9) 负责项目备案、并网接入、并网竣工验收等与工程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手续办理协调,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
(10) 售后服务:项目屋顶及停车棚质保期内,项目因供应商施工原因造成的屋顶及停车棚漏水的由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免费防漏防水维护维修,质保期内合同要求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质保服务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屋顶及停车棚漏水可选择有偿维修。
(11) 负责工程范围中包含的,完成本工程项目要求的,但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部分工作。
3、工期期限
3.1开工条件:完成前期设计及评审,且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建筑图纸,经有有效资质的设计院复核业主方光伏场地的荷载,确定符合发电设备安装的条件,项目备案和供电部门电网接入批复等手续、业主方交付具备施工条件的建站屋顶及场地、施工图经业主方和采购方确认后,由供应商书面申请开工许可,采购方批复后方可开工。
3.2开工日期:上述3.1条件具备后,由供应商书面申请开工许可,采购方批复当天为实际开工日期。
3.3施工期限:实际开工日期起90个日历日。请按此期限编写施工计划。
3.4工期顺延:如出现不可抗力、异常恶劣天气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迟延或业主方及采购方原因等非供应商原因,工期自动顺延,具体顺延期限由各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递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按照第四章《资格(响应)承诺函》承诺)
3、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有效期内的(A、B)的资质(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
(1)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许可。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间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执行。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响应,则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
(1)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担任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3)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单位(或供应商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5、信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①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报价。
7、受邀请并已按照要求获取了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8、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响应。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需提供在响应文件中,格式供参考)。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五、响应登记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响应登记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7 月 31 日至2026年 8 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
1、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说明:费用在获取比选文件后不予退还,支付成功即视为同意本说明)。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比选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比选文件。
3、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购买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支付平台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请登录系统下载。
(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3、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比选文件相关疑问
请详询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人员及方式参见下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13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ebid.cn)本项目报价端口
备用纸质版、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如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请确保在开启时间前能寄达并签收。邮寄信息:周工,020-83541820,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1室)
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发布平台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登记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获取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比选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会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有关网上登记、注册及比选文件发票等事宜可查看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办事指南”,其他操作疑问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9030-870,网站客服QQ:2136118347)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流程:
1)潜在响应单位制作完成响应文件,导出为PDF格式。
2)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在【在线报价】处上传PDF格式的响应文件。
3)如PDF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电子章,可使用平台的在线签章功能。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签章。
4)在线填写开启一览表。
5)确认报价。
本项目使用系统加密方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132号TIT文创园3号楼3楼
电子邮箱:chenziming@tigerhead-energy.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tc102@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采购人: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 7 月 31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供参考)
牵头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____作为牵头方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比选和合同谈判活动。
2、牵头方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比选和合同谈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响应文件、提交比选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比选和合同谈判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方公司收寄。
3、牵头方公司做出的同(项目名称: )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牵头方负责承担总承包合同结算及合同履行的全部责任。其他联合体成员各方对牵头方公司在比选活动中及成交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同意授权联合体牵头方的 (姓名、职务)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
6、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项目要求的响应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履行采购合同结束之日。
牵头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成员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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