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朝阳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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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朝阳市新能源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组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朝阳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科学有序开发朝阳市新能源资源,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按照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朝阳市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可利用土地现状及规模化开发情况,现启动朝阳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竞争性配置,优选朝阳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主体,促进朝阳市新能源项目规范有序开发。
二、配置范围和内容
(一)风电项目配置范围和内容
风电项目配置总规模190万千瓦,分9个标段,具体如下:
(二)光伏项目配置范围和内容
光伏项目配置总规模15万千瓦(交流侧),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三、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一个集团应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单一标段的竞配。
2.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
3.申报企业及其所属集团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4.申报企业一年内在辽宁省行政区域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投运前不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6.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7.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8.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9.申报企业应承诺竞争性配置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0.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11.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省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四、竞配报名及领取工作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配置的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29日8:30-11:30到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410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3.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保密承诺书(见附件2);
5.集团唯一性授权证明(格式自拟)。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各报名企业在领取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后,须第一时间确认文件可正常浏览、读取。若领取文件存在无法打开、损坏等问题,请务必于 2026年7月29日16:30前至原报名地点交还所有问题文件并换领全新完整有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报名企业自行负责。
五、申报材料的编制和递交
完成报名的企业需根据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6年8月4日9:00-11:30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1楼北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性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工作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七、第三方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第三方服务机构: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024-22828877-808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保密承诺书
朝阳市新能源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一、目标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竞争性配置,优选朝阳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主体,促进朝阳市新能源项目规范有序开发。
二、配置范围和内容
(一)风电项目配置范围和内容
风电项目配置总规模190万千瓦,分9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配置容量(万千瓦) | 所在行政区 |
| 1 | FCY-1 | 12 | 朝阳县 |
| 2 | FCY-2 | 15 | 朝阳县 |
| 3 | FJP-1 | 10 | 建平县 |
| 4 | FJP-2 | 21 | 建平县 |
| 5 | FJP-3 | 35 | 建平县 |
| 6 | FJP-4 | 45 | 建平县 |
| 7 | FKZ-1 | 9 | 喀左县 |
| 8 | FKZ-2 | 17 | 喀左县 |
| 9 | FBP-1 | 26 | 北票市 |
| 合计 | 190 | ||
(二)光伏项目配置范围和内容
光伏项目配置总规模15万千瓦(交流侧),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配置容量(万千瓦) | 所在行政区 |
| 1 | GLY-1 | 15 | 凌源市 |
三、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一个集团应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单一标段的竞配。
2.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
3.申报企业及其所属集团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4.申报企业一年内在辽宁省行政区域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投运前不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6.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7.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8.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9.申报企业应承诺竞争性配置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0.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11.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省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四、竞配报名及领取工作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配置的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29日8:30-11:30到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410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3.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保密承诺书(见附件2);
5.集团唯一性授权证明(格式自拟)。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各报名企业在领取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后,须第一时间确认文件可正常浏览、读取。若领取文件存在无法打开、损坏等问题,请务必于 2026年7月29日16:30前至原报名地点交还所有问题文件并换领全新完整有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报名企业自行负责。
五、申报材料的编制和递交
完成报名的企业需根据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6年8月4日9:00-11:30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1楼北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性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工作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七、第三方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第三方服务机构: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024-22828877-808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保密承诺书
朝阳市新能源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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