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陕京二线、永京线管道与怀兴城际铁路交叉迁改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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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陕京二线、永京线管道与怀兴城际铁路交叉迁改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概述:为保障工程建设持续高效开展,满足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用车需求,中心通过询比选商方式,择优确定具备车辆租赁服务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承接项目管理中心陕京二线、永京线管道与怀兴城际铁路交叉迁改工程车辆租赁服相关工作。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6月20日
质保期限(月):
序号:1
标段编号:1
标段名称:陕京二线、永京线管道与怀兴城际铁路交叉迁改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标段描述:为保障工程建设持续高效开展,满足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用车需求,中心通过询比选商方式,择优确定具备车辆租赁服务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承接项目管理中心陕京二线、永京线管道与怀兴城际铁路交叉迁改工程车辆租赁服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服务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服务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 1.1相对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 1.2相对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相对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营业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个及以上同类或相近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页需体现服务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可另行提供其他合同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6-07-21 17:00: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6-07-18 00:00:00至2026-07-21 17: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6-07-22 17:00: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7-22 17:30:00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北京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iuwf03@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6月20日
质保期限(月):
序号:1
标段编号:1
标段名称:陕京二线、永京线管道与怀兴城际铁路交叉迁改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标段描述:为保障工程建设持续高效开展,满足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用车需求,中心通过询比选商方式,择优确定具备车辆租赁服务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承接项目管理中心陕京二线、永京线管道与怀兴城际铁路交叉迁改工程车辆租赁服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服务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服务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 1.1相对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 1.2相对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相对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营业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个及以上同类或相近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页需体现服务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可另行提供其他合同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6-07-21 17:00: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6-07-18 00:00:00至2026-07-21 17: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6-07-22 17:00: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7-22 17:30:00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北京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iuwf03@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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