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鞍山某部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6-JWLNAS-G1015)
【招标公告】鞍山某部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6-JWLNAS-G1015):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鞍山某部机关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鞍山某部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鞍山某部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WLNAS-G1015 三、项目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某部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鞍山某部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2026-JWLNAS-G1015 2.3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2.4招标控制价:***.96元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机关附属楼外墙保温及涂料,断桥铝窗户更换。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9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10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11投标人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视为无效投标。 3.12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投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予追缴。供应商须对上述内容进行响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至 2026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鞍山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经理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因素,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3: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3: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13: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5.2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承诺书(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9)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经理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因素,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 5.4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以上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121446111@qq.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鞍山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12-2024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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