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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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遴选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政府采购及 招投标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升采购招标质量,有效防范采购招投标风险。现就通过公 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踊 跃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4 家具备合法资质、服务优质的招标采购代理 机构,承接学院各类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单个项目委托协议及实际需求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1.协助办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各项业务备案、审批手续; 2.代拟、审核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3.编制、审核、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确保文件合法合规、无歧义; 4.协助学院审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梳理资格审查结果;5.根据项目需求,协助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解惑,整理答疑 纪要并公示; 6.配合学院开展项目前期调研、现场考察等相关工作; 7.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协助依法组建评标(评审)委员 会; 8.接收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评审全流程工作,全程留痕、合规操作; 9.依法编制、审核评标(评审)报告、招投标及采购情况书面报告,按要求报送备案; 10.依规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协助学院完成合同洽谈、签订、备 案等工作; 11.负责招投标、采购项目质疑、投诉的受理、对接、答复及处置 工作; 12.办理与招投标、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的其他合规延伸服务,配合学院完成各类检查、年报、资料归档等工作。 (三)服务方式: 1.学院根据入围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专业能力、响应效率、履 约口碑等综合因素,择优分配代理业务,不承诺对入围机构保底业务 量。 2.年度服务期满后,学院将对入围代理机构进行年度履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履行下一年的服务、或者补充、更换 入围代理机构。 (四)申请人数量确定:
有效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选供应商数量
不足 4 家流标
5 家及以上4 家
(五)服务期限: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 3 年(采用 1+1+1 模式),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年终履约评审,考核合格、无 违规违纪、禁业行为、服务满足学院需求的机构,可继续参与下一年 度代理业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学院有权单方终止 服务资格,取消其入围资质。 二、报名要求 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开展 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固定办公场地、专业设备及专职服 务团队。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 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行业廉洁规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围标、串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资质,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辽宁政府 采购网备案登记,具备合法有效的代理从业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联合服务,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同时取消参选资格: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执业, 且处于限制期限内的; 4.近三年存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违法违规记录、行政处罚记 录及行业失信记录的。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所有报名申请人须单独提交《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 企业公章),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报名及响应材料真实有效、完 全满足本遴选公告全部要求、服务期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代理工 作、严格遵守行业合规要求及学院管理制度、违规自愿接受追责及取 消资格处理。 2.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 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 予受理。 3.报名方式:申请人将全套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正本、法人身 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服务承诺函等)扫描件整理 为单个 PDF 文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文件命名统一为“XX 招标代理 机构-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代理遴选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npcjhcwc@lnpc.edu.cn,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保持一致。报名时间 以邮件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材料不全、未加盖公章、格式不符 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4.学院招标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统一通过邮箱推送正式遴选比选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10:00-11:00(北 京时间),仅接受该时段现场递交,不接受提前递交、邮寄递交、逾 期递交,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材料破损的响应文件一律无效。 2.递交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按公告材料顺序整理装订、密 封完好,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 话、传真。 3.递交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 2 段 2 号图书信息楼 511 室(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4.递交后由学院招标办统一现场签收、集中封存,任何人不得私 自拆封、更改文件内容。 五、招标代理机构评选 1.学院将组建专项评审小组,择期召开遴选评审会议,严格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对有效响应文件及申报机构综合实力 进行评审打分。 2. 遴 选 结 果 将 在 辽 宁 石 化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官 方 网 站(http://www.lnpc.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 2 个工作日。申请人 自行登录学院官网查询结果,未入选机构不再单独通知。 六、补充说明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服务费,申请人参选产 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自行承担。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学院对申报材料 享有审核、存档、核查权利。 3.中选机构在服务期内若出现服务滞后、违规操作、投诉频发、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学院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取消入围资格,且无 需承担违约责任。 4.本公告所有条款为遴选核心依据,后续比选文件、服务协议内 容与本公告保持一致,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次遴选面向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法合规企业,属地办公要 求仅为保障服务响应效率,不设置排他性限制。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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