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第三方检查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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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第三方检查技术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第三方检查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提高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养护管理质量,准确评价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养护效果,切实提高路域分公司和养护单位的紧迫感,进一步推进养护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运营公司组织第三方开展道路养护检查、养护系统和桥梁经常检查系统抽查工作。
2.2 采购范围: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第三方养护检查技术服务,采购范围为:委托第三方对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质量、进度、计量、安全、档案资料等实施专业化抽查。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覆盖运营公司管养的全省高速公路全路网。截至2025年末,管养通车运营高速公路总里程4458公里,涉及16个路域分公司及69个管理站(对应相应养护工区)。一是承担养护工作核查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附属设施、绿化养护及养护作业安全,同步留存全过程巡查录像与问题影像资料,开展季度、年度养护质量评分,编制阶段性总结报告;二是承担线上系统核验工作,线上抽查养护管理系统“养护三单”作业流程、计量数据及桥梁经常性检查录入质量,留存系统问题截图,按阶段形成抽查统计表与核查报告。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开展3次日常养护质量检查和全年养护系统抽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业绩
要求
供应商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土建(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任务”或“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查项目”。
主要
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应登记在供应商单位。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土建(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信誉
要求
供应商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响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6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6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投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24-67856047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236433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024-8236433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LNC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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