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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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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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唯一标识码:(1900214012605221904510G88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E211401ET02000052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06月18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06月22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评标得分 排名
期(日历天)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8元 合格 184 89.64 第一名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271252.69元 合格 184 84.93 第二名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7266272.38元 合格 184 83.58 第三名
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81987344)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12021202201826)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宣帅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4652)
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告知承诺函 响应业绩
1.新华大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2.玉皇桥北侧五里河岸海绵化改造工程EPC总承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包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 1.兴城市202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司 (电气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2.招标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3号B门市联系人: *** 联 系 人: 张颖电 话: *** 电 话: 0429-3094333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2026年06月18日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唯一标识码:(1900214012605221904510G88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E211401ET02000052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06月18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06月22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评标得分 排名
期(日历天)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8元 合格 184 89.64 第一名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271252.69元 合格 184 84.93 第二名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7266272.38元 合格 184 83.58 第三名
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81987344)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12021202201826)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宣帅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4652)
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告知承诺函 响应业绩
1.新华大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2.玉皇桥北侧五里河岸海绵化改造工程EPC总承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包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 1.兴城市202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司 (电气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2.招标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3号B门市联系人: *** 联 系 人: 张颖电 话: *** 电 话: 0429-3094333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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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唯一标识码:(1900214012605221904510G88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E211401ET02000052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06月18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06月22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评标得分 排名
期(日历天)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8元 合格 184 89.64 第一名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271252.69元 合格 184 84.93 第二名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7266272.38元 合格 184 83.58 第三名
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81987344)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12021202201826)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宣帅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4652)
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告知承诺函 响应业绩
1.新华大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2.玉皇桥北侧五里河岸海绵化改造工程EPC总承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包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 1.兴城市202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司 (电气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2.招标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3号B门市联系人: *** 联 系 人: 张颖电 话: *** 电 话: 0429-3094333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2026年06月18日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唯一标识码:(1900214012605221904510G88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E211401ET02000052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06月18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06月22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评标得分 排名
期(日历天)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8元 合格 184 89.64 第一名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271252.69元 合格 184 84.93 第二名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7266272.38元 合格 184 83.58 第三名
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81987344)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12021202201826)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宣帅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2094652)
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告知承诺函 响应业绩
1.新华大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2.玉皇桥北侧五里河岸海绵化改造工程EPC总承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
1 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包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EPC
工程总承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 1.兴城市202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司 (电气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
3 葫芦岛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公司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2.招标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3号B门市联系人: *** 联 系 人: 张颖电 话: *** 电 话: 0429-3094333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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