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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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一、合同编号: JH26-210304-00003-001-001
二、合同名称: 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6-210304-00003             
四、项目名称: 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路58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鞍山市鞍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20号(鞍山人才园1号楼三层310-4房间)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人员配置:共需配置物业服务人员27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物业经理1人;秩序维护员8人;室外保洁员1人;室内保洁员6人;后勤人员2人;主厨1人;厨师1人;面点师2人;拌菜工1人;食堂勤杂4人。
服务内容: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食堂服务、后勤服务、绿化服务。
履约要求: (一)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供应商和保洁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被服务单位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实行循环保洁,发现公共环境卫生受到污染及时清洁。保洁服务包括室内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大厅、走廊、卫生间、楼梯、大门、功能性用房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室外停车场、院内沥青路面及甬路的清扫、院内果皮箱清理、院内垃圾清运,以及院区内桌椅、地灯、道路转角镜、指示牌等区域的清扫保洁等工作。
(二)秩序维护服务要求
供应商和秩序维护人员(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被服务单位的秩序维护服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秩序维护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服务范围:办公区域的门卫岗、机动岗、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等公共区域24小时秩序维护工作;办公区域的公共秩序管理、安全维护,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各出入口值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及除运雪工作。
(三)后勤及电工服务要求
1.对采购单位楼内所有电井、电箱、配电柜、用电设施每周检查维护保养一次,确保用电安全。(保养包括紧固螺丝、调整相间平衡、检测开关线路温度、清洁卫生等等)
2.保证采购单位内亮化照明完好,每天巡检一次,更换损坏灯具及光源不超过12小时。
3.保证正常供电。
4.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5.保证双路电源正常运行,如遇紧急停电,换路倒闸切换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食堂服务要求
供应商和食堂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被服务单位的食堂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食堂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健康要求方可上岗。服务范围:全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可能提供就餐服务)提供三餐服务(早餐、午餐、晚餐);做好食堂环境卫生、膳食搭配、食品留样、安全管理。本项目不含食材。
服务标准未尽事宜,按照《鞍山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DB2103/T 002-2022)执行。
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两年,合同须一年一签;若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认可或财政预算变化,则不再续签合同,具体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履约地点: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路58号,立山区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及院内办公区域。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霁月、张旭、冯秀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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