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6年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6年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通信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 项目名称 |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6年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业务外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6年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6-06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6年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通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要求。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详见技术规格书
3.维保条款:在质保期内,中标方承担因施工质量、过失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责任,并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整治服务;投标人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4.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保期内,招标人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人所发现的维护问题,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施工现场在封闭网内的,根据施工天窗点内作业,中标人需合理安排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数量,确保施工进度;(2)中标人全面负责作业现场及作业人员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 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3)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确认单或银行转帐凭证,保证劳动人员合法权益;(4)作业中,中标方需遵从招标方指挥,遵守铁路作业安全相关规定,如因中标方不听从招标方指挥、违反铁路作业安全相关规定、违规作业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导致影响行车安全事故的,由中标方全权负责,招标方不承担相关责任;(5)中标人参与登杆作业及更换桥槽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资质;(6)施工中所需电杆、钢绞线、铁线、抱箍、穿钉、夹板、护杆板、杆帽、桥槽、警示牌由招标方负责提供,除此外其他所有材料、工器具、防护用品由中标方负责提供;(7)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所需砖、水泥、沙子等材料由中标方负责提供;(8)踏勘要求: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联系人:张舜骥,电话:18809803764;(9)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第一篇 总则
1.总则说明
1.1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技术规格应与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一致。
1.2 整治施工严格按照《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执行,中标方需合理安排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进度。
1.3 施工中所需电杆、钢绞线、铁线、抱箍、穿钉、夹板、护杆板、杆帽、桥槽、警示牌由招标方负责提供,除此外其他所有材料、工器具、防护用品由中标方负责提供。
1.4 桥槽、警示牌的安装,按照招标方维护标准进行设置,由招标方明确位置,中标方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安装。
1.5 由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因中标方运输、存储、施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中标方照价赔偿。
1.6 因中标方人员不足、组织不力、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安全措施与要求
2.1 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充分调研现场,安全措施要按照《铁路电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5]26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作业人身安全防护规定》(沈铁安监[2023]53号)有关条款执行。
2.2 施工路料管理要做到每日工完料净。如无法保障工完料净,中标方须派人全天候看守。
2.3 铁路封闭网内、桥涵上作业需在铁路天窗修时间进行,每日天窗时间2-3小时不等,具体时间以调度命令为准。天窗修日计划于施工前一日下达,由招标方通知中标方,中标方需在施工前1小时到达招标方指定的入网地点等候。中标人需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数量,确保施工进度。
2.4 施工中,对有可能对既有铁路设备造成影响的,必须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计划,在铁路相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施工,同时避免人员、料具、设备侵入铁路安全限界,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2.5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安监局颁发的高处作业操作证,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3.质量保证期
3.1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为1年。
3.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中标方没有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执行,招标方有权要求赔偿。
3.3 收到招标方要求赔偿的文件后,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中标方应免费整治达标。
4.培训
4.1 中标方是施工人员岗位培训的责任主体,施工人员应具备从事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施工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中标方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和铁路安全培训,并建立管理制度和培训档案。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需要取得专业资格证的,必须持证上岗。中标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可依法委托相关单位代为培训。
4.2 中标方指派的施工人员发生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招标方报告,新调整人员应提供有关安全培训和专业资质材料。
4.3 检查中发现中标方对施工人员业务和安全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人员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久上岗的,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篇 技术规范
A01包:辽宁地区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沈阳通信段管内抚顺、大连、丹东、本溪、阜新、苏家屯、鲅鱼圈通信车间范围内)
1.工程部分
1.1 工程进度
本工程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进场施工,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1.2 工程项目
2.技术部分
2.1 通信电杆拆除:
2.1.1 通信电杆拆除包含电杆、吊线、拉线、横担及废弃缆线等。
2.1.2 拆除前需确认电杆上线缆已全部废弃,终端杆拉线已补设,拉线牢固可靠。
2.1.3 电杆拆除后将废弃电杆、吊线、拉线及缆线清理干净,铁线、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其他无回收价值的废弃材料及垃圾等应运送至垃圾场丢弃,满足环保要求。
2.2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2.2.1 更换电杆
2.2.1.1 电杆的埋深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附表1新设及更换电杆的埋深
2.2.2 吊线
2.2.2.1 吊线距电杆顶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
2.2.2.2 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同侧两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两侧上下交替安装时,两侧的层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00mm。
2.2.2.3 吊线在电杆上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和穿钉或三眼单槽夹板和吊线抱箍固定。
2.2.3 拉线
2.2.3.1 拉线应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拉线应装设在杆路受力方向的反侧。
2.2.3.2 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拉线地锚坑深(m)
2.2.3.3 水泥电杆拉线地锚宜采用地锚钢柄及水泥拉线盘。木杆拉线地锚宜采用7股钢绞线和横木,地锚钢绞线程式应比拉线程式大一级或用同程式2根钢绞线。
2.2.3.4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因地形限制距高比不应小于0.75且不应大于1.25。拉线入土的位置距电杆的距离应等于距高比乘以拉高。
2.2.3.5 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或横木与拉线垂直。
2.2.4 电杆扶正加固
2.2.4.1 歪杆扶正培土、吊线下垂应紧固。
2.2.4.2 电杆强度不足增加绑杆。
2.2.5 侵限电杆降高
2.2.5.1 电杆降高后,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下调吊线等附属设施。
2.2.5.2 拆除的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2.2.5.3 降高后的电杆应满足倾倒后不侵入铁路安全限界。
2.3 桥槽整治
2.3.1 桥槽槽体与桥梁支架必须采用抱箍固定,防止整体拔铆脱离。
2.3.2 槽体与槽体间使用螺丝紧密连接,桥槽连接处不得外漏光缆。
2.3.3 桥槽必须在每一个桥梁支架上使用U型卡具固定,槽体、槽盖、托架使用U型卡具一同固定。
2.3.4 每节槽盖至少有两处使用U型卡具固定,并满足U型卡具间隔不大于1.5米,U型卡具使用双防脱螺帽紧固,在螺帽处涂红色防锈漆。
2.3.5 出槽两侧各加不短于2米的PE管保护,两端入地深度不小于300mm并砌砖防护水泥包封,桥两端引下部分不得有外漏,桥两端3米桥槽涂蓝色油漆。
2.3.6 避车台处桥槽外形应符合现场实际安装要求,确保每节槽体下都有桥梁支架支撑固定。
2.4 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2.4.1 光电缆径路过平交道口、路、便道、水渠、农田菜地、人口居住密集点、施工点、公路边等以及有可能被动土的地方应设置宣传警示牌。以200m距离为宜,拐弯、过轨、过沟、上下坡视地形而定,不宜过于密集。宣传警示牌面向行人、行车方向。宣传警示牌与地面垂直,埋深800mm。
2.5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2.5.1 对破损的引下包封进行拆除。
2.5.2 用砖、沙、水泥对光缆引下槽进行包封,高度2.5米,长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5.3 包封面平整、无裂缝。
2.5.4 水泥包封面喷刷黄黑漆做防撞标识。
3.施工处所
注:由于部分施工处所位于偏远山区,人员车辆进出不便,料具进出场相对困难,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了解招标方的工程施工要求、工作量、工作环境、整治材料、施工的方式方法、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不进行现场踏勘导致不能履约或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等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A02包:吉林地区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沈阳通信段管内吉林、延吉、梅河口、长白山、长春、白城通信车间范围内)
1.工程部分
1.1 工程进度
本工程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进场施工,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1.2 工程项目
2.技术部分
2.1 通信电杆拆除:
2.1.1 通信电杆拆除包含电杆、吊线、拉线、横担及废弃缆线等。
2.1.2 拆除前需确认电杆上线缆已全部废弃,终端杆拉线已补设,拉线牢固可靠。
2.1.3 电杆拆除后将废弃电杆、吊线、拉线及缆线清理干净,铁线、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其他无回收价值的废弃材料及垃圾等应运送至垃圾场丢弃,满足环保要求。
2.2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2.2.1 更换电杆
2.2.1.1 电杆的埋深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附表1新设及更换电杆的埋深
2.2.2 吊线
2.2.2.1 吊线距电杆顶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
2.2.2.2 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同侧两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两侧上下交替安装时,两侧的层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00mm。
2.2.2.3 吊线在电杆上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和穿钉或三眼单槽夹板和吊线抱箍固定。
2.2.3 拉线
2.2.3.1 拉线应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拉线应装设在杆路受力方向的反侧。
2.2.3.2 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拉线地锚坑深(m)
2.2.3.3 水泥电杆拉线地锚宜采用地锚钢柄及水泥拉线盘。木杆拉线地锚宜采用7股钢绞线和横木,地锚钢绞线程式应比拉线程式大一级或用同程式2根钢绞线。
2.2.3.4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因地形限制距高比不应小于0.75且不应大于1.25。拉线入土的位置距电杆的距离应等于距高比乘以拉高。
2.2.3.5 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或横木与拉线垂直。
2.2.4 电杆扶正加固
2.2.4.1 歪杆扶正培土、吊线下垂应紧固。
2.2.4.2 电杆强度不足增加绑杆。
2.2.5 侵限电杆降高
2.2.5.1 电杆降高后,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下调吊线等附属设施。
2.2.5.2 拆除的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2.2.5.3 降高后的电杆应满足倾倒后不侵入铁路安全限界。
2.3 桥槽整治
2.3.1 桥槽槽体与桥梁支架必须采用抱箍固定,防止整体拔铆脱离。
2.3.2 槽体与槽体间使用螺丝紧密连接,桥槽连接处不得外漏光缆。
2.3.3 桥槽必须在每一个桥梁支架上使用U型卡具固定,槽体、槽盖、托架使用U型卡具一同固定。
2.3.4 每节槽盖至少有两处使用U型卡具固定,并满足U型卡具间隔不大于1.5米,U型卡具使用双防脱螺帽紧固,在螺帽处涂红色防锈漆。
2.3.5 出槽两侧各加不短于2米的PE管保护,两端入地深度不小于300mm并砌砖防护水泥包封,桥两端引下部分不得有外漏,桥两端3米桥槽涂蓝色油漆。
2.3.6 避车台处桥槽外形应符合现场实际安装要求,确保每节槽体下都有桥梁支架支撑固定。
2.4 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2.4.1 光电缆径路过平交道口、路、便道、水渠、农田菜地、人口居住密集点、施工点、公路边等以及有可能被动土的地方应设置宣传警示牌。以200m距离为宜,拐弯、过轨、过沟、上下坡视地形而定,不宜过于密集。宣传警示牌面向行人、行车方向。宣传警示牌与地面垂直,埋深800mm。
2.5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2.5.1 对破损的引下包封进行拆除。
2.5.2 用砖、沙、水泥对光缆引下槽进行包封,高度2.5米,长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5.3 包封面平整、无裂缝。
2.5.4 水泥包封面喷刷黄黑漆做防撞标识。
3.施工处所
注:由于部分施工处所位于偏远山区,人员车辆进出不便,料具进出场相对困难,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了解招标方的工程施工要求、工作量、工作环境、整治材料、施工的方式方法、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不进行现场踏勘导致不能履约或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等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A03包:内蒙古地区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沈阳通信段管内通辽、赤峰、珠斯花、大安北、双辽、白城通信车间范围内)
1.工程部分
1.1 工程进度
本工程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进场施工,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1.2 工程项目
2.技术部分
2.1 通信电杆拆除:
2.1.1 通信电杆拆除包含电杆、吊线、拉线、横担及废弃缆线等。
2.1.2 拆除前需确认电杆上线缆已全部废弃,终端杆拉线已补设,拉线牢固可靠。
2.1.3 电杆拆除后将废弃电杆、吊线、拉线及缆线清理干净,铁线、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其他无回收价值的废弃材料及垃圾等应运送至垃圾场丢弃,满足环保要求。
2.2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2.2.1 更换电杆
2.2.1.1 电杆的埋深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附表1新设及更换电杆的埋深
2.2.2 吊线
2.2.2.1 吊线距电杆顶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
2.2.2.2 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同侧两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两侧上下交替安装时,两侧的层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00mm。
2.2.2.3 吊线在电杆上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和穿钉或三眼单槽夹板和吊线抱箍固定。
2.2.3 拉线
2.2.3.1 拉线应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拉线应装设在杆路受力方向的反侧。
2.2.3.2 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拉线地锚坑深(m)
2.2.3.3 水泥电杆拉线地锚宜采用地锚钢柄及水泥拉线盘。木杆拉线地锚宜采用7股钢绞线和横木,地锚钢绞线程式应比拉线程式大一级或用同程式2根钢绞线。
2.2.3.4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因地形限制距高比不应小于0.75且不应大于1.25。拉线入土的位置距电杆的距离应等于距高比乘以拉高。
2.2.3.5 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或横木与拉线垂直。
2.2.4 电杆扶正加固
2.2.4.1 歪杆扶正培土、吊线下垂应紧固。
2.2.4.2 电杆强度不足增加绑杆。
2.2.5 侵限电杆降高
2.2.5.1 电杆降高后,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下调吊线等附属设施。
2.2.5.2 拆除的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2.2.5.3 降高后的电杆应满足倾倒后不侵入铁路安全限界。
2.3 桥槽整治
2.3.1 桥槽槽体与桥梁支架必须采用抱箍固定,防止整体拔铆脱离。
2.3.2 槽体与槽体间使用螺丝紧密连接,桥槽连接处不得外漏光缆。
2.3.3 桥槽必须在每一个桥梁支架上使用U型卡具固定,槽体、槽盖、托架使用U型卡具一同固定。
2.3.4 每节槽盖至少有两处使用U型卡具固定,并满足U型卡具间隔不大于1.5米,U型卡具使用双防脱螺帽紧固,在螺帽处涂红色防锈漆。
2.3.5 出槽两侧各加不短于2米的PE管保护,两端入地深度不小于300mm并砌砖防护水泥包封,桥两端引下部分不得有外漏,桥两端3米桥槽涂蓝色油漆。
2.3.6 避车台处桥槽外形应符合现场实际安装要求,确保每节槽体下都有桥梁支架支撑固定。
2.4 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2.4.1 光电缆径路过平交道口、路、便道、水渠、农田菜地、人口居住密集点、施工点、公路边等以及有可能被动土的地方应设置宣传警示牌。以200m距离为宜,拐弯、过轨、过沟、上下坡视地形而定,不宜过于密集。宣传警示牌面向行人、行车方向。宣传警示牌与地面垂直,埋深800mm。
2.5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2.5.1 对破损的引下包封进行拆除。
2.5.2 用砖、沙、水泥对光缆引下槽进行包封,高度2.5米,长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5.3 包封面平整、无裂缝。
2.5.4 水泥包封面喷刷黄黑漆做防撞标识。
3.施工处所
注:由于部分施工处所位于偏远山区,人员车辆进出不便,料具进出场相对困难,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了解招标方的工程施工要求、工作量、工作环境、整治材料、施工的方式方法、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不进行现场踏勘导致不能履约或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等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8:00时起至2026年6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通信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张舜骥,18809803764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514268884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5094877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712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24-62080911
异议受理邮箱:caigouhechake@vip.126.com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请求及主张;(四)异议人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 采购明细表
采购明细表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始施工,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 A01包交货地点:沈阳通信段管内丹东通信车间、苏家屯通信车间、抚顺通信车间、阜新通信车间、大连通信车间、本溪通信车间、鲅鱼圈通信车间; A02包交货地点:沈阳通信段管内白城通信车间、梅河口通信车间、延吉通信车间、吉林通信车间、长白山通信车间、长春通信车间; A03包交货地点:沈阳通信段管内通辽通信车间、赤峰通信车间、珠斯花通信车间、大安北通信车间、双辽通信车间、白城通信车间。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交付使用时各项指标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保证设备良好运用,沈阳通信段技术人员验收合格。
详见本公告下方附件,不一致处以下方附件为准
特别说明:
1.国铁平台账号登陆、注册等问题,请联系国铁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2.文件工本费审核、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审核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如有未审、漏审、错审等问题,请联系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6-06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6年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通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要求。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详见技术规格书
3.维保条款:在质保期内,中标方承担因施工质量、过失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责任,并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整治服务;投标人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4.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保期内,招标人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人所发现的维护问题,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施工现场在封闭网内的,根据施工天窗点内作业,中标人需合理安排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数量,确保施工进度;(2)中标人全面负责作业现场及作业人员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 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3)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确认单或银行转帐凭证,保证劳动人员合法权益;(4)作业中,中标方需遵从招标方指挥,遵守铁路作业安全相关规定,如因中标方不听从招标方指挥、违反铁路作业安全相关规定、违规作业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导致影响行车安全事故的,由中标方全权负责,招标方不承担相关责任;(5)中标人参与登杆作业及更换桥槽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资质;(6)施工中所需电杆、钢绞线、铁线、抱箍、穿钉、夹板、护杆板、杆帽、桥槽、警示牌由招标方负责提供,除此外其他所有材料、工器具、防护用品由中标方负责提供;(7)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所需砖、水泥、沙子等材料由中标方负责提供;(8)踏勘要求: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联系人:张舜骥,电话:18809803764;(9)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第一篇 总则
1.总则说明
1.1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技术规格应与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一致。
1.2 整治施工严格按照《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执行,中标方需合理安排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进度。
1.3 施工中所需电杆、钢绞线、铁线、抱箍、穿钉、夹板、护杆板、杆帽、桥槽、警示牌由招标方负责提供,除此外其他所有材料、工器具、防护用品由中标方负责提供。
1.4 桥槽、警示牌的安装,按照招标方维护标准进行设置,由招标方明确位置,中标方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安装。
1.5 由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因中标方运输、存储、施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中标方照价赔偿。
1.6 因中标方人员不足、组织不力、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安全措施与要求
2.1 中标方在施工前要充分调研现场,安全措施要按照《铁路电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5]26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2024]2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作业人身安全防护规定》(沈铁安监[2023]53号)有关条款执行。
2.2 施工路料管理要做到每日工完料净。如无法保障工完料净,中标方须派人全天候看守。
2.3 铁路封闭网内、桥涵上作业需在铁路天窗修时间进行,每日天窗时间2-3小时不等,具体时间以调度命令为准。天窗修日计划于施工前一日下达,由招标方通知中标方,中标方需在施工前1小时到达招标方指定的入网地点等候。中标人需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数量,确保施工进度。
2.4 施工中,对有可能对既有铁路设备造成影响的,必须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计划,在铁路相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施工,同时避免人员、料具、设备侵入铁路安全限界,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2.5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安监局颁发的高处作业操作证,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3.质量保证期
3.1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为1年。
3.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中标方没有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执行,招标方有权要求赔偿。
3.3 收到招标方要求赔偿的文件后,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中标方应免费整治达标。
4.培训
4.1 中标方是施工人员岗位培训的责任主体,施工人员应具备从事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施工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中标方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和铁路安全培训,并建立管理制度和培训档案。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需要取得专业资格证的,必须持证上岗。中标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可依法委托相关单位代为培训。
4.2 中标方指派的施工人员发生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招标方报告,新调整人员应提供有关安全培训和专业资质材料。
4.3 检查中发现中标方对施工人员业务和安全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人员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久上岗的,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篇 技术规范
A01包:辽宁地区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沈阳通信段管内抚顺、大连、丹东、本溪、阜新、苏家屯、鲅鱼圈通信车间范围内)
1.工程部分
1.1 工程进度
本工程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进场施工,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1.2 工程项目
| 序号 | 科目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通信电杆拆除整治 | 拆除既有架空线路 | 公里 | 136 | |
| 2 | 拆除既有电杆 | 根 | 2708 | ||
| 3 |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 更换电杆 | 根 | 395 | |
| 4 | 电杆扶正加固 | 根 | 190 | ||
| 5 | 补设单方拉线 | 条 | 168 | ||
| 6 | 桥槽整治 | 拆除既有桥槽 | 米 | 2446 | |
| 7 | 安装桥槽 | 米 | 2446 | ||
| 8 |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 高铁引下包封破损整治 | 处 | 25 |
2.技术部分
2.1 通信电杆拆除:
2.1.1 通信电杆拆除包含电杆、吊线、拉线、横担及废弃缆线等。
2.1.2 拆除前需确认电杆上线缆已全部废弃,终端杆拉线已补设,拉线牢固可靠。
2.1.3 电杆拆除后将废弃电杆、吊线、拉线及缆线清理干净,铁线、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其他无回收价值的废弃材料及垃圾等应运送至垃圾场丢弃,满足环保要求。
2.2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2.2.1 更换电杆
2.2.1.1 电杆的埋深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附表1新设及更换电杆的埋深
| 土壤分类 | 松土地带 | 普通土地带 | 硬土及石质地带 | |||||||||||
| 杆高(m) | 6~ 6.5 | 7~ 7.5 | 8~ 8.5 | 9~ 10 | 11~ 12 | 6~ 6.5 | 7~ 7.5 | 8~ 8.5 | 9~ 10 | 11~ 12 | 6~ 6.5 | 7~ 7.5 | 9~ 10 | 11~ 12 |
| 16及一下导线数埋深 | 1.5 | 1.6 | 1.7 | 1.8 | 2 | 1.3 | 1.4 | 1.5 | 1.6 | 1.9 | 0.9 | 1.1 | 1.3 | 2 |
2.2.2 吊线
2.2.2.1 吊线距电杆顶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
2.2.2.2 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同侧两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两侧上下交替安装时,两侧的层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00mm。
2.2.2.3 吊线在电杆上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和穿钉或三眼单槽夹板和吊线抱箍固定。
2.2.3 拉线
2.2.3.1 拉线应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拉线应装设在杆路受力方向的反侧。
2.2.3.2 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拉线地锚坑深(m)
| 拉线程式 | 土质分类 | |||
| 普通土 | 硬土 | 水田、湿地 | 石质 | |
| 7/2.2mm | 1.3 | 1.2 | 1.4 | 1.0 |
| 7/2.6mm | 1.4 | 1.3 | 1.5 | 1.1 |
| 7/3.0mm | 1.5 | 1.4 | 1.6 | 1.2 |
| 2×7/2.2mm | 1.6 | 1.5 | 1.7 | 1.3 |
| 2×7/2.6mm | 1.8 | 1.7 | 1.9 | 1.4 |
| 2×7/3.0mm | 1.9 | 1.8 | 2.0 | 1.5 |
| V型上2×7/2.6mm 下1×7/2.6mm | 2.1 | 2.0 | 2.3 | 1.7 |
2.2.3.3 水泥电杆拉线地锚宜采用地锚钢柄及水泥拉线盘。木杆拉线地锚宜采用7股钢绞线和横木,地锚钢绞线程式应比拉线程式大一级或用同程式2根钢绞线。
2.2.3.4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因地形限制距高比不应小于0.75且不应大于1.25。拉线入土的位置距电杆的距离应等于距高比乘以拉高。
2.2.3.5 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或横木与拉线垂直。
2.2.4 电杆扶正加固
2.2.4.1 歪杆扶正培土、吊线下垂应紧固。
2.2.4.2 电杆强度不足增加绑杆。
2.2.5 侵限电杆降高
2.2.5.1 电杆降高后,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下调吊线等附属设施。
2.2.5.2 拆除的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2.2.5.3 降高后的电杆应满足倾倒后不侵入铁路安全限界。
2.3 桥槽整治
2.3.1 桥槽槽体与桥梁支架必须采用抱箍固定,防止整体拔铆脱离。
2.3.2 槽体与槽体间使用螺丝紧密连接,桥槽连接处不得外漏光缆。
2.3.3 桥槽必须在每一个桥梁支架上使用U型卡具固定,槽体、槽盖、托架使用U型卡具一同固定。
2.3.4 每节槽盖至少有两处使用U型卡具固定,并满足U型卡具间隔不大于1.5米,U型卡具使用双防脱螺帽紧固,在螺帽处涂红色防锈漆。
2.3.5 出槽两侧各加不短于2米的PE管保护,两端入地深度不小于300mm并砌砖防护水泥包封,桥两端引下部分不得有外漏,桥两端3米桥槽涂蓝色油漆。
2.3.6 避车台处桥槽外形应符合现场实际安装要求,确保每节槽体下都有桥梁支架支撑固定。
2.4 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2.4.1 光电缆径路过平交道口、路、便道、水渠、农田菜地、人口居住密集点、施工点、公路边等以及有可能被动土的地方应设置宣传警示牌。以200m距离为宜,拐弯、过轨、过沟、上下坡视地形而定,不宜过于密集。宣传警示牌面向行人、行车方向。宣传警示牌与地面垂直,埋深800mm。
2.5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2.5.1 对破损的引下包封进行拆除。
2.5.2 用砖、沙、水泥对光缆引下槽进行包封,高度2.5米,长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5.3 包封面平整、无裂缝。
2.5.4 水泥包封面喷刷黄黑漆做防撞标识。
3.施工处所
| 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明细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车间 | 数量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1 | 通信电杆拆除整治 (辽宁) | 丹东 通信车间 | 5 | 凤上线凤凰城-官家1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沈丹线长虹-中兴-凤城1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苏家屯 通信车间 | 50 | 海岫线41.5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沈大线8.5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抚顺 通信车间 | 13 | 沈吉线抚顺北-滴台5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沈吉线苍石-南口前-北三家8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阜新 通信车间 | 68 | 大郑线K63-K209剩余23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阜金线雹神-李金10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新义线李金-义县、阿金-新邱35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2 |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辽宁) | 抚顺 通信车间 | 80 | 沈吉、辽开、铁法线更换电杆30根,电杆扶正加固50根 | |
| 苏家屯 通信车间 | 92 | 海岫、辽溪、宝东线更换电杆31根,电杆扶正加固61根 | | ||
| 大连 通信车间 | 40 | 旅顺线更换电杆40根 | | ||
| 丹东 通信车间 | 105 | 沈丹、凤上线跟换电杆64根,电杆扶正加固3根,补设单方拉线38条 | | ||
| 本溪 通信车间 | 436 | 沈丹、辽溪、凤上线跟换电杆230根,电杆扶正加固76根,补设单方拉线130条 | | ||
| 3 | 桥槽整治 (辽宁) | 大连 通信车间 | 2.446 | 沈大线0.346公里(普兰店—田家0.154公里、田家—瓦房店0.035公里、松树—万家岭0.157公里) 瓦长线五岛—长兴岛2.1公里(8个桥) | |
| 4 |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辽宁) | 鲅鱼圈 通信车间 | 25 | 沈大高速线25处高铁引下包封破损整治 | |
注:由于部分施工处所位于偏远山区,人员车辆进出不便,料具进出场相对困难,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了解招标方的工程施工要求、工作量、工作环境、整治材料、施工的方式方法、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不进行现场踏勘导致不能履约或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等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A02包:吉林地区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沈阳通信段管内吉林、延吉、梅河口、长白山、长春、白城通信车间范围内)
1.工程部分
1.1 工程进度
本工程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进场施工,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1.2 工程项目
| 序号 | 科目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通信电杆拆除整治 | 拆除既有架空线路 | 公里 | 292 | |
| 2 | 拆除既有电杆 | 根 | 5839 | | |
| 3 |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 更换电杆 | 根 | 650 | |
| 4 | 电杆扶正加固 | 根 | 27 | | |
| 5 | 侵限电杆降高 | 处 | 276 | | |
| 6 | 桥槽整治 | 拆除既有桥槽 | 米 | 1071 | |
| 7 | 安装桥槽 | 米 | 1071 | |
2.技术部分
2.1 通信电杆拆除:
2.1.1 通信电杆拆除包含电杆、吊线、拉线、横担及废弃缆线等。
2.1.2 拆除前需确认电杆上线缆已全部废弃,终端杆拉线已补设,拉线牢固可靠。
2.1.3 电杆拆除后将废弃电杆、吊线、拉线及缆线清理干净,铁线、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其他无回收价值的废弃材料及垃圾等应运送至垃圾场丢弃,满足环保要求。
2.2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2.2.1 更换电杆
2.2.1.1 电杆的埋深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附表1新设及更换电杆的埋深
| 土壤分类 | 松土地带 | 普通土地带 | 硬土及石质地带 | |||||||||||
| 杆高(m) | 6~ 6.5 | 7~ 7.5 | 8~ 8.5 | 9~ 10 | 11~ 12 | 6~ 6.5 | 7~ 7.5 | 8~ 8.5 | 9~ 10 | 11~ 12 | 6~ 6.5 | 7~ 7.5 | 9~ 10 | 11~ 12 |
| 16及一下导线数埋深 | 1.5 | 1.6 | 1.7 | 1.8 | 2 | 1.3 | 1.4 | 1.5 | 1.6 | 1.9 | 0.9 | 1.1 | 1.3 | 2 |
2.2.2 吊线
2.2.2.1 吊线距电杆顶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
2.2.2.2 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同侧两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两侧上下交替安装时,两侧的层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00mm。
2.2.2.3 吊线在电杆上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和穿钉或三眼单槽夹板和吊线抱箍固定。
2.2.3 拉线
2.2.3.1 拉线应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拉线应装设在杆路受力方向的反侧。
2.2.3.2 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拉线地锚坑深(m)
| 拉线程式 | 土质分类 | |||
| 普通土 | 硬土 | 水田、湿地 | 石质 | |
| 7/2.2mm | 1.3 | 1.2 | 1.4 | 1.0 |
| 7/2.6mm | 1.4 | 1.3 | 1.5 | 1.1 |
| 7/3.0mm | 1.5 | 1.4 | 1.6 | 1.2 |
| 2×7/2.2mm | 1.6 | 1.5 | 1.7 | 1.3 |
| 2×7/2.6mm | 1.8 | 1.7 | 1.9 | 1.4 |
| 2×7/3.0mm | 1.9 | 1.8 | 2.0 | 1.5 |
| V型上2×7/2.6mm 下1×7/2.6mm | 2.1 | 2.0 | 2.3 | 1.7 |
2.2.3.3 水泥电杆拉线地锚宜采用地锚钢柄及水泥拉线盘。木杆拉线地锚宜采用7股钢绞线和横木,地锚钢绞线程式应比拉线程式大一级或用同程式2根钢绞线。
2.2.3.4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因地形限制距高比不应小于0.75且不应大于1.25。拉线入土的位置距电杆的距离应等于距高比乘以拉高。
2.2.3.5 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或横木与拉线垂直。
2.2.4 电杆扶正加固
2.2.4.1 歪杆扶正培土、吊线下垂应紧固。
2.2.4.2 电杆强度不足增加绑杆。
2.2.5 侵限电杆降高
2.2.5.1 电杆降高后,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下调吊线等附属设施。
2.2.5.2 拆除的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2.2.5.3 降高后的电杆应满足倾倒后不侵入铁路安全限界。
2.3 桥槽整治
2.3.1 桥槽槽体与桥梁支架必须采用抱箍固定,防止整体拔铆脱离。
2.3.2 槽体与槽体间使用螺丝紧密连接,桥槽连接处不得外漏光缆。
2.3.3 桥槽必须在每一个桥梁支架上使用U型卡具固定,槽体、槽盖、托架使用U型卡具一同固定。
2.3.4 每节槽盖至少有两处使用U型卡具固定,并满足U型卡具间隔不大于1.5米,U型卡具使用双防脱螺帽紧固,在螺帽处涂红色防锈漆。
2.3.5 出槽两侧各加不短于2米的PE管保护,两端入地深度不小于300mm并砌砖防护水泥包封,桥两端引下部分不得有外漏,桥两端3米桥槽涂蓝色油漆。
2.3.6 避车台处桥槽外形应符合现场实际安装要求,确保每节槽体下都有桥梁支架支撑固定。
2.4 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2.4.1 光电缆径路过平交道口、路、便道、水渠、农田菜地、人口居住密集点、施工点、公路边等以及有可能被动土的地方应设置宣传警示牌。以200m距离为宜,拐弯、过轨、过沟、上下坡视地形而定,不宜过于密集。宣传警示牌面向行人、行车方向。宣传警示牌与地面垂直,埋深800mm。
2.5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2.5.1 对破损的引下包封进行拆除。
2.5.2 用砖、沙、水泥对光缆引下槽进行包封,高度2.5米,长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5.3 包封面平整、无裂缝。
2.5.4 水泥包封面喷刷黄黑漆做防撞标识。
3.施工处所
| 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明细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车间 | 数量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1 | 通信电杆拆除整治 (吉林) | 白城 通信车间 | 32 | 白阿线葛根庙一乌兰浩特区间28.7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平齐线镇赉一坦途3.3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梅河口 通信车间 | 66.7 | 四梅线平岗-梅河口51.9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沈吉线永宁-明城、磐石-永宁14.8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延吉 通信车间 | 38 | 和龙线和龙-龙井20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朝开线51.2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吉林 通信车间 | 2.1 | 九江线新九-江密峰2.1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长白山 通信车间 | 120 | 浑白线江源-长白山120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2 |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吉林) | 梅河口 通信车间 | 680 | 烟白线更换电杆650根 沈吉线团林-石家、朝阳镇-团林侵限电杆降高30处 | |
| 吉林 通信车间 | 223 | 沈吉、九江线侵限电杆降高196处 拉滨线电杆扶正加固27根 | | ||
| 长春 通信车间 | 50 | 陶舒线刘家店-榆树侵限电杆降高50处 | | ||
| 3 | 桥槽整治 (吉林) | 梅河口 通信车间 | 0.194 | 梅集线梅河口-张家线路所K0+891、K0+551、K4+491、K4+628、K9+935、K16+743m更换桥槽0.139公里 辽开线K92+881、K110+894更换桥槽0.055公里 | |
| 长春 通信车间 | 0.47 | 京哈线姚家-陶赖昭K1119+230m更换桥槽0.09公里 京哈线蔡家沟-兰陵K1167+947m更换桥槽0.32公里 龙北联络线龙泉-龙北K2+040m更换桥槽0.03公里 长图线长春—长春东K1+291m更换桥槽0.03公里 | | ||
| 吉林 通信车间 | 0.407 | 吉舒线K56+160、K39+441、K37+571、K23+918更换桥槽0.317公里 长图线K108+223、K108+223m更换桥槽0.09公里 | | ||
注:由于部分施工处所位于偏远山区,人员车辆进出不便,料具进出场相对困难,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了解招标方的工程施工要求、工作量、工作环境、整治材料、施工的方式方法、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不进行现场踏勘导致不能履约或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等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A03包:内蒙古地区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沈阳通信段管内通辽、赤峰、珠斯花、大安北、双辽、白城通信车间范围内)
1.工程部分
1.1 工程进度
本工程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进场施工,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
1.2 工程项目
| 序号 | 科目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通信电杆拆除整治 | 拆除既有架空线路 | 公里 | 381.35 | |
| 2 | 拆除既有电杆 | 根 | 7625 | | |
| 3 |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 混凝土电杆下卧加固 | 根 | 80 | |
| 4 | 更换电杆 | 根 | 50 | | |
| 5 | 电杆扶正加固 | 条 | 40 | | |
| 6 | 侵限电杆降高 | 处 | 162 | | |
| 7 | 桥槽整治 | 拆除既有桥槽 | 米 | 90 | |
| 8 | 安装桥槽 | 米 | 90 | | |
| 9 | 骨干光缆径路警示牌整治 | 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 套 | 4000 | |
2.技术部分
2.1 通信电杆拆除:
2.1.1 通信电杆拆除包含电杆、吊线、拉线、横担及废弃缆线等。
2.1.2 拆除前需确认电杆上线缆已全部废弃,终端杆拉线已补设,拉线牢固可靠。
2.1.3 电杆拆除后将废弃电杆、吊线、拉线及缆线清理干净,铁线、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其他无回收价值的废弃材料及垃圾等应运送至垃圾场丢弃,满足环保要求。
2.2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2.2.1 更换电杆
2.2.1.1 电杆的埋深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附表1新设及更换电杆的埋深
| 土壤分类 | 松土地带 | 普通土地带 | 硬土及石质地带 | |||||||||||
| 杆高(m) | 6~ 6.5 | 7~ 7.5 | 8~ 8.5 | 9~ 10 | 11~ 12 | 6~ 6.5 | 7~ 7.5 | 8~ 8.5 | 9~ 10 | 11~ 12 | 6~ 6.5 | 7~ 7.5 | 9~ 10 | 11~ 12 |
| 16及一下导线数埋深 | 1.5 | 1.6 | 1.7 | 1.8 | 2 | 1.3 | 1.4 | 1.5 | 1.6 | 1.9 | 0.9 | 1.1 | 1.3 | 2 |
2.2.2 吊线
2.2.2.1 吊线距电杆顶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
2.2.2.2 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同侧两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两侧上下交替安装时,两侧的层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00mm。
2.2.2.3 吊线在电杆上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和穿钉或三眼单槽夹板和吊线抱箍固定。
2.2.3 拉线
2.2.3.1 拉线应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拉线应装设在杆路受力方向的反侧。
2.2.3.2 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拉线地锚坑深(m)
| 拉线程式 | 土质分类 | |||
| 普通土 | 硬土 | 水田、湿地 | 石质 | |
| 7/2.2mm | 1.3 | 1.2 | 1.4 | 1.0 |
| 7/2.6mm | 1.4 | 1.3 | 1.5 | 1.1 |
| 7/3.0mm | 1.5 | 1.4 | 1.6 | 1.2 |
| 2×7/2.2mm | 1.6 | 1.5 | 1.7 | 1.3 |
| 2×7/2.6mm | 1.8 | 1.7 | 1.9 | 1.4 |
| 2×7/3.0mm | 1.9 | 1.8 | 2.0 | 1.5 |
| V型上2×7/2.6mm 下1×7/2.6mm | 2.1 | 2.0 | 2.3 | 1.7 |
2.2.3.3 水泥电杆拉线地锚宜采用地锚钢柄及水泥拉线盘。木杆拉线地锚宜采用7股钢绞线和横木,地锚钢绞线程式应比拉线程式大一级或用同程式2根钢绞线。
2.2.3.4 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落地拉线因地形限制距高比不应小于0.75且不应大于1.25。拉线入土的位置距电杆的距离应等于距高比乘以拉高。
2.2.3.5 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或横木与拉线垂直。
2.2.4 电杆扶正加固
2.2.4.1 歪杆扶正培土、吊线下垂应紧固。
2.2.4.2 电杆强度不足增加绑杆。
2.2.5 侵限电杆降高
2.2.5.1 电杆降高后,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下调吊线等附属设施。
2.2.5.2 拆除的横担等金属类有回收价值的物料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2.2.5.3 降高后的电杆应满足倾倒后不侵入铁路安全限界。
2.3 桥槽整治
2.3.1 桥槽槽体与桥梁支架必须采用抱箍固定,防止整体拔铆脱离。
2.3.2 槽体与槽体间使用螺丝紧密连接,桥槽连接处不得外漏光缆。
2.3.3 桥槽必须在每一个桥梁支架上使用U型卡具固定,槽体、槽盖、托架使用U型卡具一同固定。
2.3.4 每节槽盖至少有两处使用U型卡具固定,并满足U型卡具间隔不大于1.5米,U型卡具使用双防脱螺帽紧固,在螺帽处涂红色防锈漆。
2.3.5 出槽两侧各加不短于2米的PE管保护,两端入地深度不小于300mm并砌砖防护水泥包封,桥两端引下部分不得有外漏,桥两端3米桥槽涂蓝色油漆。
2.3.6 避车台处桥槽外形应符合现场实际安装要求,确保每节槽体下都有桥梁支架支撑固定。
2.4 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2.4.1 光电缆径路过平交道口、路、便道、水渠、农田菜地、人口居住密集点、施工点、公路边等以及有可能被动土的地方应设置宣传警示牌。以200m距离为宜,拐弯、过轨、过沟、上下坡视地形而定,不宜过于密集。宣传警示牌面向行人、行车方向。宣传警示牌与地面垂直,埋深800mm。
2.5 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
2.5.1 对破损的引下包封进行拆除。
2.5.2 用砖、沙、水泥对光缆引下槽进行包封,高度2.5米,长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5.3 包封面平整、无裂缝。
2.5.4 水泥包封面喷刷黄黑漆做防撞标识。
3.施工处所
| 通信线路附属设施铺设整治明细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车间 | 数量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1 | 通信电杆拆除整治 (内蒙) | 大安北 通信车间 | 88.35 | 长白线88.35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双辽 通信车间 | 230 | 平齐线162.5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四梅线56.5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大郑线11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通辽 通信车间 | 63 | 通让线通辽-宝龙山61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京通线通辽-通辽西2公里废弃电杆拆除 | | ||
| 2 | 架空杆路电杆整治 (内蒙) | 大安北 通信车间 | 202 | 通让线电杆扶正加固40根,侵限电杆降高162处 | |
| 珠斯花 通信车间 | 130 | 通霍线水泥电杆下卧加固80根,更换电杆50根 | | ||
| 3 | 桥槽整治 (内蒙) | 大安北 通信车间 | 0.09 | 长白线10km+319m-10km+379更换桥槽0.09公里 | |
| 4 | 骨干光缆径路警示牌整治 (内蒙) | 珠斯花 通信车间 | 1500 | 锡乌线警示牌整治1500套 | |
| 赤峰 通信车间 | 1900 | 京通线警示牌整治1900套 | | ||
| 白城 通信车间 | 600 | 平齐线警示牌整治600套 | | ||
注:由于部分施工处所位于偏远山区,人员车辆进出不便,料具进出场相对困难,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了解招标方的工程施工要求、工作量、工作环境、整治材料、施工的方式方法、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不进行现场踏勘导致不能履约或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等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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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8:00时起至2026年6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通信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张舜骥,18809803764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514268884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5094877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712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24-62080911
异议受理邮箱:caigouhechake@vip.126.com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请求及主张;(四)异议人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 采购明细表
采购明细表
|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 1 | A01 | 辽宁地区通信电杆拆除整治-拆除既有架空线路 | | 千米 | 136.00 | 1167.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 | A01 | 辽宁地区通信电杆拆除整治-拆除既有电杆 | | 根 | 2708.00 | 112.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 | A01 | 辽宁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更换电杆 | | 根 | 395.00 | 226.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4 | A01 | 辽宁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电杆扶正加固 | | 根 | 190.00 | 140.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5 | A01 | 辽宁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补设单方拉线 | | 条 | 168.00 | 137.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6 | A01 | 辽宁地区桥槽整治-拆除既有桥槽 | | 米 | 2446.00 | 46.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7 | A01 | 辽宁地区桥槽整治-安装桥槽 | | 米 | 2446.00 | 92.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8 | A01 | 辽宁地区高铁线路引下包封整治-高铁引下包封破损整治 | | 处 | 25.00 | 970.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9 | A02 | 吉林地区通信电杆拆除整治-拆除既有架空线路 | | 千米 | 292.00 | 1157.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0 | A02 | 吉林地区通信电杆拆除整治-拆除既有电杆 | | 根 | 5839.00 | 111.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1 | A02 | 吉林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更换电杆 | | 根 | 650.00 | 227.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2 | A02 | 吉林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电杆扶正加固 | | 根 | 27.00 | 139.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3 | A02 | 吉林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侵限电杆降高 | | 处 | 276.00 | 111.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4 | A02 | 吉林地区桥槽整治-拆除既有桥槽 | | 米 | 1071.00 | 47.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5 | A02 | 吉林地区桥槽整治-安装桥槽 | | 米 | 1071.00 | 95.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6 | A03 | 内蒙古地区通信电杆拆除整治-拆除既有架空线路 | | 千米 | 381.35 | 1153.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7 | A03 | 内蒙古地区通信电杆拆除整治-拆除既有电杆 | | 根 | 7625.00 | 111.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8 | A03 | 内蒙古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混凝土电杆下卧加固 | | 根 | 80.00 | 225.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9 | A03 | 内蒙古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更换电杆 | | 根 | 50.00 | 225.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0 | A03 | 内蒙古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电杆扶正加固 | | 条 | 40.00 | 138.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1 | A03 | 内蒙古地区架空杆路电杆整治-侵限电杆降高 | | 处 | 162.00 | 109.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2 | A03 | 内蒙古地区桥槽整治-拆除既有桥槽 | | 米 | 90.00 | 46.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3 | A03 | 内蒙古地区桥槽整治-安装桥槽 | | 米 | 90.00 | 92.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4 | A03 | 内蒙古地区光缆径路警示牌整治-埋设光电缆警示牌 | | 套 | 4000.00 | 48.00 | 9 | 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始施工,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 A01包交货地点:沈阳通信段管内丹东通信车间、苏家屯通信车间、抚顺通信车间、阜新通信车间、大连通信车间、本溪通信车间、鲅鱼圈通信车间; A02包交货地点:沈阳通信段管内白城通信车间、梅河口通信车间、延吉通信车间、吉林通信车间、长白山通信车间、长春通信车间; A03包交货地点:沈阳通信段管内通辽通信车间、赤峰通信车间、珠斯花通信车间、大安北通信车间、双辽通信车间、白城通信车间。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交付使用时各项指标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保证设备良好运用,沈阳通信段技术人员验收合格。
详见本公告下方附件,不一致处以下方附件为准
特别说明:
1.国铁平台账号登陆、注册等问题,请联系国铁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2.文件工本费审核、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审核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如有未审、漏审、错审等问题,请联系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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