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电二公司检修工程公司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脚手架材料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东电二公司检修工程公司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脚手架材料采购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电二公司检修工程公司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脚手架材料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DDEGS-HW-JXFGS-025-2026-003
项目名称:东电二公司检修工程公司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脚手架材料采购
截标/开标时间:2026/6/17 14:0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现就 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所需的钢材等材料进行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ceec.net.cn)进行报名,参与投标。
1采购概况
(1)项目概况: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2)项目地址: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3)采购范围: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4)交货日期:按照现场施工进度供货
(5)质量要求:以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为准。采购文件未明确的,优先适用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适用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参照行业惯例或经采购人认可的企业标准执行。
2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的业绩;
(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许可),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 13 %;
(3)境外项目的企业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相关要求;
(4)通过邀请方式参与的投标人须为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合格供应商。非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应在https://ec.ceec.net.cn/注册并通过集团审核后,联系资格审核人:杨桂珠,电话: 进行二审。通过我公司二审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方可参与投标。参与公开采购的投标人须在定标前成为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否则按废标处理,入库审核方式同上。
3采购文件获取
满足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ceec.net.cn/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通知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由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投标联系人手机或邮箱,请注意查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万元整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4.1.1电汇
(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招行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3)开户账号:1249 0458 7010 608
(4)汇款备注: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截图)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拒绝个人汇款,个人汇款投标无效。
4.1.2采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担保方式的,需在开标前将原件提交给采购人,并将扫描件(截图)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4.1.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下属企业参与本公司投标的,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996365496@qq.com
5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标的物到达甲方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据,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收款收据后,甲方在60日内支付款项,并预留3%的金额作为质保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可以替代保证金)。
5.2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5.3 甲乙双方均了解项目业主方可能产生的迟延付款的问题,乙方愿意承担因业主迟延向甲方付款而导致的甲方向乙方迟延付款的风险。甲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导致迟延支付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延期支付,但最长不超过180日。
5.4 质保期:自甲方所承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故障或性能不达标问题,承担无偿修复、更换或整改责任,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功能要求。
质保期内,甲方或业主方发现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3日内到场核查。对于影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紧急问题,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场处理。乙方未按期响应或拒绝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质保期满且无质量争议,或乙方已按约履行全部质保义务的,甲方应在30日内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若存在未解决的质量问题,质保期相应顺延,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项目名称:东电二公司检修工程公司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脚手架材料采购
截标/开标时间:2026/6/17 14:0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现就 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所需的钢材等材料进行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ceec.net.cn)进行报名,参与投标。
1采购概况
(1)项目概况: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2)项目地址: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3)采购范围:大连西太北区主供电电缆线路隐患治理项目
(4)交货日期:按照现场施工进度供货
(5)质量要求:以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为准。采购文件未明确的,优先适用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适用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参照行业惯例或经采购人认可的企业标准执行。
2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的业绩;
(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许可),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 13 %;
(3)境外项目的企业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相关要求;
(4)通过邀请方式参与的投标人须为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合格供应商。非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应在https://ec.ceec.net.cn/注册并通过集团审核后,联系资格审核人:杨桂珠,电话: 进行二审。通过我公司二审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方可参与投标。参与公开采购的投标人须在定标前成为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否则按废标处理,入库审核方式同上。
3采购文件获取
满足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ceec.net.cn/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通知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由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投标联系人手机或邮箱,请注意查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万元整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4.1.1电汇
(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招行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3)开户账号:1249 0458 7010 608
(4)汇款备注: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截图)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拒绝个人汇款,个人汇款投标无效。
4.1.2采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担保方式的,需在开标前将原件提交给采购人,并将扫描件(截图)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4.1.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下属企业参与本公司投标的,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996365496@qq.com
5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标的物到达甲方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据,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收款收据后,甲方在60日内支付款项,并预留3%的金额作为质保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可以替代保证金)。
5.2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5.3 甲乙双方均了解项目业主方可能产生的迟延付款的问题,乙方愿意承担因业主迟延向甲方付款而导致的甲方向乙方迟延付款的风险。甲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导致迟延支付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延期支付,但最长不超过180日。
5.4 质保期:自甲方所承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故障或性能不达标问题,承担无偿修复、更换或整改责任,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功能要求。
质保期内,甲方或业主方发现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3日内到场核查。对于影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紧急问题,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场处理。乙方未按期响应或拒绝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质保期满且无质量争议,或乙方已按约履行全部质保义务的,甲方应在30日内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若存在未解决的质量问题,质保期相应顺延,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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