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6-06-06
【招标公告】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 | 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6-05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28958 项目名称: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第17号令),开展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工作。 (二) 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省财政《关于批复202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辽财指预〔2026〕1号)中批复我中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服务项目(修复业务)”,本次拟采购“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省级核查”项目,采购金额92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 ★二、申请审定事项 (一)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等工作,进一步保障我省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完成,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保护任务,有效保障我省粮食安全。 (二)采购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辽财采〔2020〕27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分包方式 鉴于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省级核查工作任务量大,复杂度高,建议将全省14个地级市工作内容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分为2个标段采购,每个标段负责7个地级市的工作内容。 其中:001包负责大连市、鞍山市、丹东市、锦州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7个市的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及全省14个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金额为54.45万元; 002包负责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7个市(包括沈抚新区)的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金额为37.5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包组供应商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兼投不兼中。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资金拟分3次拨付。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合同总价40%; 第二次:完成总工作量的90%,支付合同总价50%; 第三次: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总价10%。 ★三、其他事项 1.招标具体工作内容 (1)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现场照片、无人机航拍影像等,对因重大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年度评估等情形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涉及的补划地块开展核查工作,包括调整(占用)补划地块的现状地类、耕地质量等别、坡度、集中连片程度等相关信息的核查及实地踏勘,重点核查地块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补划标准和要求。 (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对地方上报的储备区调整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审核储备区动态调整后数量上能否满足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调整后质量是否有降低;是否存在地方动态调整不实、以次充好等问题。 (3)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针对上年度已通过验收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对补划地块图斑进行全面影像核查工作,核查补划地块是否出现用途变化。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对各县(市、区)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内业统计、分析和评价,掌握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分析永久基本农田变化趋势,为耕地保护的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仅适用于001包) 2.工作成果要求 (1)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补划地块的资料等。 (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储备区调整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地块的资料等。 (3)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验收地块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地块的资料等。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仅适用于001包) 工作成果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统计表、调整分析表等资料。注:如遇国家和省对上述内容、时间及成果有调整的,则根据最新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10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75500 最高限价(元):375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第17号令),开展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工作。 (二)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省财政《关于批复202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辽财指预〔2026〕1号)中批复我中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服务项目(修复业务)”,本次拟采购“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省级核查”项目,采购金额92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 ★二、申请审定事项 (一)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等工作,进一步保障我省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完成,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保护任务,有效保障我省粮食安全。 (二)采购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辽财采〔2020〕27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分包方式 鉴于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省级核查工作任务量大,复杂度高,建议将全省14个地级市工作内容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分为2个标段采购,每个标段负责7个地级市的工作内容。 其中:001包负责大连市、鞍山市、丹东市、锦州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7个市的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及全省14个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金额为54.45万元; 002包负责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7个市(包括沈抚新区)的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金额为37.5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包组供应商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兼投不兼中。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资金拟分3次拨付。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合同总价40%; 第二次:完成总工作量的90%,支付合同总价50%; 第三次: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总价10%。 ★三、其他事项 1.招标具体工作内容 (1)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现场照片、无人机航拍影像等,对因重大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年度评估等情形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涉及的补划地块开展核查工作,包括调整(占用)补划地块的现状地类、耕地质量等别、坡度、集中连片程度等相关信息的核查及实地踏勘,重点核查地块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补划标准和要求。 (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对地方上报的储备区调整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审核储备区动态调整后数量上能否满足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调整后质量是否有降低;是否存在地方动态调整不实、以次充好等问题。 (3)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针对上年度已通过验收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对补划地块图斑进行全面影像核查工作,核查补划地块是否出现用途变化。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对各县(市、区)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内业统计、分析和评价,掌握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分析永久基本农田变化趋势,为耕地保护的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仅适用于001包) 2.工作成果要求 (1)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补划地块的资料等。 (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储备区调整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地块的资料等。 (3)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验收地块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地块的资料等。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仅适用于001包) 工作成果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统计表、调整分析表等资料。 注:如遇国家和省对上述内容、时间及成果有调整的,则根据最新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10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包组供应商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5日15时00分至2026年06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 13066515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md@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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