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皇姑区龙湖锦麟原著配建租赁住房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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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皇姑区龙湖锦麟原著配建租赁住房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9号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皇姑区龙湖锦麟原著配建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编号
202621010010330242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312万元
标段(包)数量
2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总建筑面积16400平方米,共130套,对其进行改造,作为皇姑区人才住房项目使用。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皇姑区龙湖锦麟原著配建租赁住房项目施工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62101001033024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皇姑区龙湖锦麟原著配建租赁住房项目施工一标段,一单元1层至26层,建筑面积:6358.00平方米,其中A户型(面积:78.39平方米)1户,B户型(面积:101.57平方米)25户,D户型26户(面积:143.86平方米)。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6-07-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11-07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4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
皇姑区龙湖锦麟原著配建租赁住房项目施工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621010010330242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皇姑区龙湖锦麟原著配建租赁住房项目施工二标段,二单元与三单元1层至26层,建筑面积:10049.48平方米,其中A户型(面积:78.39平方米)1户,B户型(面积:101.57平方米)25户,C户型26户(面积:141.98平方米),D户型26户(面积:143.86平方米)。
投标保证金
6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6-07-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11-07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6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6-02 08:30至2026-06-08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AI管招投标-沈阳市建设工程领域试点平台(https://syai.lnzb.com/AIJYPT/memberframe/FrameAll)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23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AI管招投标-沈阳市建设工程领域试点平台(https://syai.lnzb.com/AIJYPT/memberframe/FrameAll)
开标时间
2026-06-23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AI管招投标-沈阳市建设工程领域试点平台(https://syai.lnzb.com/BidOpening/)” 进行解密,亦可通过点击业务系统右上角“不见面开标大厅”图标跳转至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查询到的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2、异议投诉的渠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刘先生,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人:潘志涛;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沈阳市皇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6299829
招标人
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1204B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89430462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33号安拓国际产业园A31号楼-2门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lnda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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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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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子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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