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矿汽公司充电桩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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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矿汽公司充电桩建设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矿汽公司充电桩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汽公司充电桩建设工程(AGGYJTGGZHD26051428847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工程设备保障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矿汽公司充电桩建设工程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附件可研报告、采购方案、技术要求;招标范围:EPC总承包。施工中发生的措施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及设计变更费用含在报价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返工、延期及不满足项目需求的问题,所造成的生产、环保等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投标单位应完全相应准入须知要求,详见投标准入须知附件1和附件2。 具体包括:中标单位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将矿汽公司三大队院内 1#、2#、3#车库改造为一期配电室,内设高压柜7 台,2000kVA 干式变压器2 台,低压柜 13台。需接入6kV 高压电源。充电系统布置400kW一体双枪直流充电桩10台及配套电缆敷设、土建施工、电缆沟地面修复、消防建审手续办理等相关工程建设配套。投标单位应完全响应准入须知要求,(应完全响应可研报告,具体详见附件可研报告)。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合同签订日期在五)年内(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同类业绩(1)份。(地表剥离、地下采矿、修理修缮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1张)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法律标准执行。)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投标人要结合项目实际风险同步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必须出具保障上述方案中的培训项目、学时、安全培训师资等培训资源在项目实施阶段有效投入的承诺(见附件3)。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提供涵盖附件3全部内容培训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作为合同附件。
3.若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按投标人提供的合格业绩中单项合同金额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5日13时00分至2026年06月0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工程设备保障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9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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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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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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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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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12-6736793
电子邮箱:agzbtsyj@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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