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凌海输油站“零碳工厂”评估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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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凌海输油站“零碳工厂”评估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年凌海输油站“零碳工厂”评估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凌海输油站“零碳工厂”评估
项目编号:
DBGS2026-TP-FW-005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辽宁省
采购包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国家管网东北公司凌海输油站进行“零碳工厂”评估服务,包括零碳工厂申请材料文件编制与审核、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温室气体核算、产品碳足迹评价及证书、碳抵消方案、节能量验证报告等,最终通过“零碳工厂”评价获得相应“零碳工厂”称号。
2026年凌海输油站“零碳工厂”评估
采购包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4-14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4-17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4-23 08:30:00
开启时间:
2026-04-23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
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依据《零碳工厂评价规范》T/CECA-G 0171—2025及相关标准对国家管网东北公司凌海输油站进行“零碳工厂”评估,协助甲方通过零碳工厂评价并获得相应零碳工厂称号。
根据《零碳工厂评价规范》要求,供应商从对基本合规要求与管理要求、建筑设施、能源和碳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源和资源使用、产品生态设计、温室气体减排和(或)清除增强的实施、碳抵消实施等进行评估与服务,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进行现场全面调研并进行资料收集;
2. 进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
3. 进行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
4. 编制温室气体核算报告、产品碳足迹评价及证书、碳抵消方案、节能量验证报告等;
5. 完成零碳工厂评价所需的其他相关报告编制与指导等配套服务;
6. 协助企业购买碳减排量;
7. 完成零碳工厂现场审核,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并出具零碳工厂证书。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2业绩要求
响应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 个,并提供有效证明。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金额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2)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若为公开招标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2.3财务要求
(1)响应人近一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响应人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度)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2.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采购小组在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 并以采购小组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2.5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应满足采购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天 21 时
文件获取倒计时
参与响应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7 18:00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免费获取,本采购项目采用通过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工作。
3.2响应人须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采购文件。
3.3“注册”、“报名”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或咨询010-21362559;
3.4“办理CA章”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或咨询400-9197-888。
3.5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18时00分。
3.6本次采购项目需响应人使用CA章完成响应工作,潜在响应人注册时须办理CA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网站CA办理流程);CA章服务收取的费用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3.7潜在响应人如遇到交易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10-21362559(人工服务时间8:00-18:00;智能服务时间是24小时)。
4.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须采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4.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4.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08时30分。
4.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4.5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4.6响应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4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响应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
4.7本次采购采用“网络在线、远程响应的方式”,响应人按要求远程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远程在线参加评审会、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如响应人首次使用,请提前熟悉了解平台使用规则,如遇使用问题或故障排除的请及时致电平台客服电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发布,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响应人提问、采购人发布信息(含澄清、答疑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在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进行,响应人自行承担由于不及时关注此类信息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汇园公寓J座11门1008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hanchb@pipechina.com.cn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xiebc@pipechina.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春宝
联系电话:
15201614877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J幢1-2内10层1005
电子邮箱:
hanchb@pipechina.com.cn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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