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对宏运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资产转让联合补登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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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宏运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对宏运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资产转让联合补登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对宏运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债务人宏运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宏运集团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通运混凝土有限公司、葫芦岛渤船钢制结构有限公司、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本金余额债权总额挂牌价格保证金109499.71225982.3895002850 利息计算截至2026年3月30日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首次公开转让公告期限: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补登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6日。有受让意向者请于补登公告期限内向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补登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26年4月16日17:00。关于项目其他内容请详见2026年4月7日发布的项目资产转让公告(https://www.lneec.com/)补登公告规则:上述项目在首个公告期间已征集到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其报价金额为9500万元。现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17号)要求,现对上述项目资产转让联合公告报名时间延期3个工作日。在补登公告期内,转让方仍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如在补登公告有效期内未征询到异议,且没有产生新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与现有的意向受让方确认成交。意向受让方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邮政编码:11001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系人:孟女士联系电话:024-31880306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邮政编码:11000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4-31880260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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