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沈阳新能源加气站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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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海油沈阳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沈阳新能源加气站业务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沈阳新能源加气站业务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上述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反馈资料包括不限于:1.意向确认书;2.公司简介;3.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资质等)。
中海油沈阳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沈阳新能源加气站业务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沈阳新能源加气站业务服务 | 本项目为中海油沈阳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加气站加气业务服务,以单座加气站每年加注量为计量单位。服务人员除提供加气机充装加注核心工作外,还需承担加气站运行所需的其他基础配套工作。为甲方现有加气站及新建加气站,提供专业、规范的加气业务外包服务,保障站点加注业务有序开展。工作地点主要分布在辽吉黑区域(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服务期限为36个月。以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个日历年为一个合同年度,依次为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在每一年度合同期届满前30天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价,经评价合格且甲方有需要,双方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每年度以此类推。如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 2026年4月 |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 2022-2024 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答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1份已完成的劳务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公开招标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上述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反馈资料包括不限于:1.意向确认书;2.公司简介;3.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资质等)。
中海油沈阳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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