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浑南区2026年农村公路更新工程设计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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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浑南区2026年农村公路更新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浑南区2026年农村公路更新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浑南区2026年农村公路更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沈阳市浑南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浑南区2026年农村公路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沈浑审批审字(2026)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区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浑南区2026年农村公路更新工程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对浑南区境内营祝线、李孙线等8条农村公路进行更新改造,全长14.691公里,路宽为3.5-1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大、中修。大中修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计83948平方米,拆除重建混凝土边沟2427米,设置单柱式标志18套,路面标线1230.5平方米,示警桩617根,道口标柱228根,减速丘36米,拆除重建涵洞6道,长度共40米,新建涵洞1道,长度20米。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全部的工程测量、现场勘察、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以及全部基础资料,招标配合服务、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所涉及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等。
2.4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1.3信誉要求
无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未在2024年度省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牛先生         
电    话:  024-24820673    
招 标 人: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5524234188@163.com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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