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广告标识标牌)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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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广告标识标牌)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广告标识标牌)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15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
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3月23日中午12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二、项目简介:
项目建筑面积为2902.82平方米(含地下162平方米),包含新建地上三层(局部地下一层)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报警联动、应急灯、消火栓)工程、弱电工程(含预埋管、桥架及接线盒)等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厂家。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安装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制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已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2)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过程中最高支付比例75%,供货结束后12个月内最高支付比例80%,供货结束后24个月内最高支付比例100%。
(3)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无。
10.其他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最终进场物资以甲方现场实际要求为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
联 系 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91006294
2026年3月19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15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6-153(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6-15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15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
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3月23日中午12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料及工艺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 1 | 工程彩门 | 4cm*6cm镀锌钢管+5*5cm角铁+4mm铝塑板 | 3m*0.6m立柱 | ㎡ | 15.12 |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49号 | 2026/3 | |
| 2 | PVC字 | 1cm厚+雕刻 | 28*216cm*2套 | ㎡ | 1.21 |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49号 | 2026/3 | |
| 3 | 工地大铁门 | 4cm*6cm镀锌钢管+3*3cm角铁+0.4铁皮 | 500*180cm | 套 | 1 |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49号 | 2026/3 | |
| 4 | 喷绘布 | 550喷绘布 | 260*200cm*2片 | ㎡ | 10.4 |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49号 | 2026/3 | |
| 5 | 标识牌 | 1cmPVC板+车贴 | 240*120cm*10套 | ㎡ | 28.80 |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49号 | 2026/3 |
二、项目简介:
项目建筑面积为2902.82平方米(含地下162平方米),包含新建地上三层(局部地下一层)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报警联动、应急灯、消火栓)工程、弱电工程(含预埋管、桥架及接线盒)等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厂家。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安装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制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已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2)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过程中最高支付比例75%,供货结束后12个月内最高支付比例80%,供货结束后24个月内最高支付比例100%。
(3)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无。
10.其他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最终进场物资以甲方现场实际要求为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
联 系 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91006294
2026年3月19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6-15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6-153(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6-15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料及工艺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 1 | 工程彩门 | 4cm*6cm镀锌钢管+5*5cm角铁+4mm铝塑板 | 3m*0.6m立柱 | ㎡ | 15.12 | |||||
| 2 | PVC字 | 1cm厚+雕刻 | 28*216cm*2套 | ㎡ | 1.21 | |||||
| 3 | 工地大铁门 | 4cm*6cm镀锌钢管+3*3cm角铁+0.4铁皮 | 500*180cm | 套 | 1 | |||||
| 4 | 喷绘布 | 550喷绘布 | 260*200cm*2片 | ㎡ | 10.4 | |||||
| 5 | 标识牌 | 1cmPVC板+车贴 | 240*120cm*10套 | ㎡ | 28.80 | |||||
| 合计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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