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项目、建平县2026年农村公路县道建设工程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布日期: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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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朝阳市 采购单位 建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项目、建平县2026年农村公路县道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项目、建平县2026年农村公路县道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项目、建平县2026年农村公路县道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建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认定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关于开展建平县2026年农村公路县道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监理工作的通知》(建交发〔2026〕13号、建交发〔2026〕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补贴、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81.9%、18.1%  ,招标人为  建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境内
2.1.2 工程规模: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桥梁全长105.0米,新建1X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3.5米/1道,新建引线长度506米。2026年建平县农村公路县道工程:维修改造养护工程10.1公里;危桥改造工程115.8延长米/4座。
2.2 标段划分
本公告共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1)工程测量(两个项目);(2)初步设计(仅针对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3)施工图设计(含两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预算文件编制);(4)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跟踪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2万元(省以上投资的1.7%)
2.5 设计服务期限:
省道敖喀线新永河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含预算)服务期限为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6月14日(60天,其中初步设计30天、施工图纸设计(含预算)30天)。
2026年建平县农村公路县道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含预算)服务期限为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5月15日(30天)。
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跟踪服务期限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 质 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
5.4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5.5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招标人拒绝其开标。
5.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保函、其他形式。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home)、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s://cysggzy.cn)等媒体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 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建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万寿路28号
联 系 人:沙先生
电 话:0421-7066016
招 标 人:建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万寿路2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红山街道新世纪社区(顺泰花园)04幢1单元1层01011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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