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购买人)现采取比选方式实施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BXSWJ-202602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最高限价: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元按***元收取。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拟择优确定6家代理机构为购买人提供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委托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项目以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详见服务需求)
履行期限:委托代理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视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代理机构须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分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相关网站核对是否符合参加比选活动条件)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间:从2026年03月10日起至2026年0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须填写《比选报名登记表》,并将以下资料扫描(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LGCLN@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领取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
注:电子邮件名称应注明:“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报名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GLGCLN@126.com),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账户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账号:9550 8802 2001 5600 103),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
注:报名供应商收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签收回执》后,填写《比选文件签收回执》(加盖公章)并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回复,收到回复的《比选文件签收回执》后,视为登记备案成功,未回复的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北京时间10:00时
比选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0日北京时间10:00时
比选会议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比选邀约在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如相关信息不一致以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买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GLGCLN@126.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BXSWJ-202602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最高限价: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元按***元收取。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拟择优确定6家代理机构为购买人提供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委托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项目以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详见服务需求)
履行期限:委托代理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视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代理机构须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分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相关网站核对是否符合参加比选活动条件)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间:从2026年03月10日起至2026年0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须填写《比选报名登记表》,并将以下资料扫描(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LGCLN@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领取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
注:电子邮件名称应注明:“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报名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GLGCLN@126.com),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账户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账号:9550 8802 2001 5600 103),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
注:报名供应商收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签收回执》后,填写《比选文件签收回执》(加盖公章)并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回复,收到回复的《比选文件签收回执》后,视为登记备案成功,未回复的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北京时间10:00时
比选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0日北京时间10:00时
比选会议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比选邀约在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如相关信息不一致以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买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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