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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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114001NYZ00035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一 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1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车辆租赁服务包括轻型普通货车4.2米、重型厢式货车9.6米、30铲车、50
铲车、重型箱式货车13米、危化厢式货车4.2米、60挖掘机、吸污车(50立罐)、吸污车(15
立罐)、叉车(3t)、客车(7座)、12吨吊车、翻斗车(40吨)、翻斗车(10吨)、中型普通
货车6.2米、低挂平板挂车约13米、叉车(5T)、挖掘机(360型)、微型货车、皮卡车、
高空作业车共21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资质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
业同时参与投标。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
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日期未满两年,从公司成立年开始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3、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2份及以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
过的十万元及以上同类租赁项目业绩。(同一业主单位视为同一个业绩)
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中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页、
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②提供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相对应的可查发票。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供该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
信息报告)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
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⑤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①、③、④提供承诺)
5、车辆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需达到招标人租赁用车的1/3及以上,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
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26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502法律和企改部(详细
地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汇款方式: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号:2100 1740 3080 5250 0017:
收款人名称: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502法律和企改部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
七、其他
1、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比率95%,超过95%视为无效报价。(不含税)
控制单价:
序号 机械名称 单位 招标控制价(元)(不含税)
1 4.2米轻型普通货车 台班 400.00
2 9.6米重型箱式货车 台班 650.00
3 30铲车 台班 400.00
4 50铲车 台班 850.00
5 60挖掘机 台班 450.00
6 13米重型箱式货车 台班
7 4.2米危化厢式货车
8
9
950.00
台班 500.00
吸污车(15t,高压清洗)台班 700.00
吸污车(50t) 台班 1500.00
10 叉车(3t) 台班 400.00
11 叉车(5t) 台班 400.00
12 客车(7座) 台班 300.00
13 汽车起重机(12t) 台班 750.00
14 翻斗车(10t) 台班 600.00
15 翻斗车(40t) 台班 1000.00
16 6.2中型普通货车 台班 500.00
17 约13米低挂平板挂车 台班 1300.00
18 微型货车 台班 300.00
19 挖掘机(360型) 台班 2500.00
20 皮卡车 台班 300.00
21 高空作业车 台班 800.00
2、结算方式根据用车确认单(仅各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代表有权签署确认单),每月结算一
次,3-6个月付款(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12个月(一整年)。
4、服务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属地范围内。
5、服务标准:运输车辆满足招标人施工及生产要求。
6、验收要求租赁车辆应保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工具配备齐全,车辆保险在有效期内。(提
供响应承诺)
7、主要技术要求:
7.1.车辆要求车辆状况完好。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单复印件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保险单
复印件,机械定期检验年检报告。
7.2.人员要求驾驶员需持有与车辆匹配的驾驶证及相应从业资格证,有丰富驾驶经验、无
重大事故记录,具备良好安全与应急处理能力,身体健康且能适应工作强度。
8、如遇招标人生产需要及紧急抢修任务时,2小时内必须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承诺)
9、所有违章行为,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拒绝未配备防火帽及安全防护措施的
车辆进入厂内。(提供承诺)
10、外地企业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再招标人当地设有临时办事处或场地,提供响应证明及承
诺。
11、中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缴纳第三者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提供承诺)
12、中标人应保证在为招标人提供车辆作业服务时,不存在设备质量或所有权问题和人员工
作质量问题,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如因车辆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轮胎
损坏)、所有权问题或人员工作质量问题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赔偿。(提供
承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盛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
联系人:杨骄
电 话:18042962456
电子邮件:6560061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肇冫卜(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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