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技术评审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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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技术评审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 | 2026年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技术评审费招标公告 | | | 撰写单位: |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2-13 | 项目概况 2026年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技术评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1-00013 项目名称:2026年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技术评审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内容 2026年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服务,开展第三方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评估,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提供合理建议,为审批部门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保障。 2、技术参数/要求 1.服务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技术评估工作,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把住审批技术关口。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评审。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条件,投标应明确评估程序、评估责任和评估报告审查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技术评估,召开评审会议,并向审批部门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符合审批要求的评估报告(意见),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技术评估报告应实事求是,突出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点,体现科学、客观、公正、准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编制质量和项目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 (4)安排专业技术团队评估辖区环评项目审批、排污口审批及审批部门认为需要开展评估审查复核的环评文件等,促进项目快速落地。评估机构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项目评审会,每个项目须配备3个专家。中标单位需书面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文件修改要求并明确修改时限,帮扶指导企业及时解决困难,对项目进行指导和把关。 (5)中标单位要建立项目评估全过程资料档案。存档从接受委托开始到完成评估过程的所有资料。 (6)向审批部门实时汇报项目技术评估、环评报告修改等情况,并对审批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评估文件。 (7)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及针对辖区重大项目、平台推送项目为审批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保障。 (8)中标单位评审建设项目数量暂定45个,入河排污口评审暂定2个,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 (9)评估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提供驻局专业评估技术人员(环境类专业工程师)1人,“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提供车辆1台,配合分局对项目开展现场踏勘等服务保障。服务期内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供方承担。车辆运行费用由供方自理,确保车辆保险已缴纳,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供方承担。 2.评估机构注意事项 1、协助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环评审批部门,严格对环评单位环评工程师的资格审查,密切关注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评单位的通报等事宜。 2、中标单位在技术评估过程中如出现把关不严格,评估效率低下,被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并向采购人报备,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并在我区下一年度技术评估招投标中扣除相应分数。 3、被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减当年评估费用 (1)被国家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扣减当年评估费用的50%; (2)被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两次及以上的,扣减当年评估费用的30%; (3)被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三次及以上的,扣减当年评估费用的10%。 4、技术评估单位不得同时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工作,不得与环评机构及被评审建设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有直系亲属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行业的人员,应实行任职回避,不得从事技术评估工作。5、本项目单价进行报价。根据实际完成的环境入河排污口评审费、环评文件评审单价进行结算,以最终实际发生的项目个数为准结算,最终结算最高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3日20时30分至2026年02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024-23883380 邮箱地址:lnqt2018@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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