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脚手架材料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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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脚手架材料租赁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脚手架材料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2114001NYZ000354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脚手架材料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管脚手杆、扣件、铁跳板、铁座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脚手架材料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脚手架材料租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
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
财务报告。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成立日晚于2025年1
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业绩要求: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需提供2份及以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过的十万元及
以上同类租赁项目业绩,同一业主单位视为同一个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中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页、
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②提供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相对应的可查发票。
4.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供该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④开标当日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⑤法律、行
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①、③、④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00时00分到2026年02月24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502法律和企改部(详细
地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囗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502法律和企改部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
七、其他
1.采购最高控制价:折扣比率90%,超过90%视为无效报价。
序号 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天) 租金单价(元)
1 脚手杆 米/天 0.0120
2 扣件 个/天 0.0110
3 铁跳板 块/天 0.1690
4 铁座 个/天 0.0150
3.结算方式每月30日双方进行对账(本月1日至本月底为一个对账周期),双方委托代理
人签字的租赁材料出库单、入库单为对账凭据,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
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付款凭证,租金每月结算,3-6个月付款(以实际发生为准,据
实结算)。
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2个月(一整年)。
5.服务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属地范围内。
6.允许偏差:不允许偏差。
7.响应人必须保证租赁材料的库存量,保障采购人的租赁需求。必须满足锦西石化分公司的
相关管理要求。外地企业必须在本地有仓储场地及驻地办事处,且提供相关租用证明及承诺。
8.该项目中标人负责归还上一年度中标人厂内所有标的物的相关交接等服务工作。(提供承
诺)
9.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
被招标人依法解除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合同顺延至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9.1.招标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发出合同顺延通
知,并说明顺延原因及相关要求。
9.2.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在收到逋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人书面确认是否接受
合同顺延。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合同顺延资格。
9.3.合同顺延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本招标方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合
同义务,但合同履行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顺延补充协议
中明确约定。
此机制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障租赁服务的连续性,降低因中标人违约可能带来的风
险与损失,维护招标方及项目的合法权益。
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材料要求:
钢管:壁厚φ48×3.Omm
租赁材料应出具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报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盛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6560061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少林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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