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螺栓材料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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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螺栓材料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承
包项目螺栓材料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螺栓材料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采
购人”),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
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通公司承建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鞍
山至台安高速公路起自鞍山市周家堡村北侧,终于台安县宽邦屯西侧。主线长57.94
6公里,主线连接线长0.6公里,台安南连接线长1.77公里。设置枢纽互通立交2处、
一般互通立交4处。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
时,路基宽度27米;主线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台安南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
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项目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台高
速境内)。现对施工所需螺栓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螺栓材料的
供应、运输、验收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需求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
购需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9月30日,(清单数量内材料2026年5月30日到场100%,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
新建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 K15+400-K57+946沿线附近六个场地:辽宁省鞍山市
(铁西区、台安县)、辽阳(辽阳县)、沈阳(辽中区)三市境内(鞍台高速境内);
(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可以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产品经销商(代理
商)。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
内,供应商独立完成过1个螺栓材料销售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发生
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
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单位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在最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
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_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
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
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
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
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_2026年_2月3_日00时00分至2026年_2月_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
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一操作手册
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
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
下同)为_2026年_2月_11_日9_时_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
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
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
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一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
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解密。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
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交投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23415760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67856545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系人:孙先生 周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jtyhzb_hj@163.com
2026年2月2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图习互(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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