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外线)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招标公告】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外线)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山县雨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外线)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
工程(外线)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YCZB-2601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外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149362万元,招
标人为盘山县雨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
程(外线),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
程(外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
程(外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拟享受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
不享受相应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6日10时00分到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盘锦市双台子区科技街泰为汽配城34栋0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ZB-260105
项目名称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
程(外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2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2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盘锦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智慧冷链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电
力配套工程(外线)(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拟享受木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
不享受相应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6日10:00至2026年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科技街泰为汽配城34栋04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会议方式: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下载“腾讯会议”并于开标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会议号: 654896762,
会议密码:18549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开标前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投
标人在磋商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参会过程中,未经代
理机构允许,不得私自开启语音和屏幕共享,请给予配合。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雨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泰为汽配城34栋04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lnycgc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大西洋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8703010400116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雨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泰为汽配城34栋04号
联系人: ***
电 话: 13238238576
电子邮件: lnyc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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