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朝阳市老旧小区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材料采购(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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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朝阳市老旧小区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材料采购(九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江苏百通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PDF转换朝阳市老旧小区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材料采购(九期)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唯一标识码:(150021302251210141027sxoIL212001)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朝阳市老旧小区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朝阳市老旧小区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材料采购(九期)标段编号:E211302ET03000041001001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01月04日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2.评标情况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工期/交货期/服务排序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评标得分排名期(日历天)1江苏百通塑业发展有限公司***.73元合格13184.27第一名2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586095.00元合格13182.14第二名3北京中财万鑫科技有限公司1588150.34元合格13174.4第三名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排序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江苏百通塑业发展有限公司陆丽华/(/)2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包其明/(/)3北京中财万鑫科技有限公司高滨/(/)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告知承诺函响应业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江苏百通塑业发展有限公1.利辛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江苏百通塑业发展有限公司(管材管件)力。司1.高邑县2023年中韩镇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第八标段2.2023年北票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四标段:2024年北票市宝国老镇等9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管材及配件(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2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朝阳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第六标力。司段4.晋州市2022年槐树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5.2022年怀安县太平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5.2022年怀安县太平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1.朝阳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七、八标段贴片式滴灌带和63PE软管及相关配件采购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北京中财万鑫科技有限公项目002包3北京中财万鑫科技有限公司力。司2.高邑县2024年大营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南蒲底村、高家庄村灌溉工程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4.其他公示内容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序号废标单位名称废标原因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5.监督信息1.监督部门: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人:齐骥,联系方式:0421-2855693。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6.联系方式招标人: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1号地址:单元07室联系人: (受理异议联系人):***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2025年12月31日
5.2022年怀安县太平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1.朝阳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七、八标段贴片式滴灌带和63PE软管及相关配件采购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北京中财万鑫科技有限公项目002包3北京中财万鑫科技有限公司力。司2.高邑县2024年大营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南蒲底村、高家庄村灌溉工程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4.其他公示内容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序号废标单位名称废标原因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5.监督信息1.监督部门: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人:齐骥,联系方式:0421-2855693。2.招标负责人:***,联系方式:***。6.联系方式招标人: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1号地址:单元07室联系人: (受理异议联系人):***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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