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三标段国有凤城、爱阳生态林场2025年度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采伐施工合同书合同公示
【招标信用】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三标段国有凤城、爱阳生态林场2025年度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采伐施工合同书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5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500-02641-003-001
二、合同名称:***三标段国有凤城、爱阳生态林场2025年度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采伐施工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500-02641
四、项目名称:***直属林场2025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紫金路1号
联系方式:024****1518
供应商(乙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恒源劳务服务队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中兴街128-4-3-16
联系方式:139****93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直属林场 2025 年森林抚育 及主伐、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批复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施工,按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执行。在设计范围内行采伐作业,按照规定的采伐木进行采伐,伐根不超过 5厘米,避免抽心、劈裂等影响木材质量现象发生。合理造材:遵循材尽其用、优材优用、劣材劣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树干全长,先造长材、后造短材和一般用材。木材长度公差+6 厘米,-2 厘米,锯材原木弯曲度在 2%以内,小径原木、椽材弯曲度在 5%以内。不得自行造特殊材,严格遵守造材规则。按照指定集材道,将所有采伐木捞到楞场,按照要求的造材规格进行造材,并根据材种进行归楞,楞垛小头必须整齐,楞垛之间留够距离便于检尺验。被采伐木采用渐进式伐除,第一次伐除应伐木 80%,计算出采伐木蓄积,不足部分从余下被伐木补足。采伐施工结束后采伐剩余物均匀平铺在林内。
2、采伐剩余物处理伐后应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出林分,并清理采伐剩余物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
3、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清场作业时要适当保留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
4、修枝修到树冠的力枝处,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二分之一,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三分之一;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88,514.75元
合同金额:1,288,514.75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编号:JH25-210500-02641-003-001
二、合同名称:***三标段国有凤城、爱阳生态林场2025年度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采伐施工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500-02641
四、项目名称:***直属林场2025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紫金路1号
联系方式:024****1518
供应商(乙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恒源劳务服务队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中兴街128-4-3-16
联系方式:139****93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直属林场 2025 年森林抚育 及主伐、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批复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施工,按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执行。在设计范围内行采伐作业,按照规定的采伐木进行采伐,伐根不超过 5厘米,避免抽心、劈裂等影响木材质量现象发生。合理造材:遵循材尽其用、优材优用、劣材劣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树干全长,先造长材、后造短材和一般用材。木材长度公差+6 厘米,-2 厘米,锯材原木弯曲度在 2%以内,小径原木、椽材弯曲度在 5%以内。不得自行造特殊材,严格遵守造材规则。按照指定集材道,将所有采伐木捞到楞场,按照要求的造材规格进行造材,并根据材种进行归楞,楞垛小头必须整齐,楞垛之间留够距离便于检尺验。被采伐木采用渐进式伐除,第一次伐除应伐木 80%,计算出采伐木蓄积,不足部分从余下被伐木补足。采伐施工结束后采伐剩余物均匀平铺在林内。
2、采伐剩余物处理伐后应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出林分,并清理采伐剩余物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
3、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清场作业时要适当保留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
4、修枝修到树冠的力枝处,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二分之一,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三分之一;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88,514.75元
合同金额:1,288,514.75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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