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空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及周边绿地、地下市政管线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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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空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及周边绿地、地下市政管线选址论证报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空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及周边绿地、地下市政管线选址论证报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LLKJS-2025-16)
1.招标条件
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空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及周边绿地、地下市政管线选址论证报告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资金 ,招标人为 大连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旨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下,以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管控要求为前提,对建设用地条件进行综合论证,生成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条件或规划要求,其成果形式为选址论证报告。项目选址论证是建设项目取得“一书两证”的必要程序。
项目位于大连甘井子区北部,为推进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的开发建设,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委托大连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空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占地约3.07平方公里,其中道路及周边绿地占地面积约59.56公顷,地下市政管线用地面积约59.56公顷(数据来自《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空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3 招标范围:选择一家服务机构为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空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及周边绿地、地下市政管线选址论证报告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期限内编制完成每期道路及周边绿地选址论证报告、每期地下市政管线选址论证报告,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内所有道路及周边绿地、地下市政管线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止。
2.5 预算金额:188.86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最晚在开标前3天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3.4.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共同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职责、费用收取、发票开具、提交保证金方式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与适用法律规定的该成员的资质资格相适应,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且不应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或修改联合体协议中与本合同履行的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dlygcg.com/)线上获取;投标单位应在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更正文件如有)用于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三)平台使用费:
(1)付款信息如下:
平台费金额:300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8500005494343
(2)费用缴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2天完成)。
2.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3.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3)发票填写规范
1.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2.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4)费用规则
同一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5)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进行在线解密。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s://www.dlygcg.com/zlxz/policy_regulation.html”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参加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等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2-58188113。(2)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基本信息中银行账号须与实际缴费账号保持一致)。(3)新点标证通移动CA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dlygcg.com/zlxz/008003/20250603/95edbc7f-5860-4fc8-8c1f-8876f294227e.html。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 年 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6.3 开标地点: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6.4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dlygcg.com/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7.其他
7.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大连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86771866@qq.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拉树房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7层3单元70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848736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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