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铁西区应昌街小学食堂服务招标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12-23

【招标公告】铁西区应昌街小学食堂服务招标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铁西区应昌街小学食堂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6-00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西区应昌街小学食堂服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变更为:质量保证期:所有食品原材料及所供应食品须在质量保证期内;
二、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7 变更为: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三、第四章 评标方法 商务部分 食品安全检测 变更为:投标人具有自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1.投标人具有自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农药残留检测、兽药残留检测(以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为准),提供其中一种检测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批次检测报告、检测设备照片及发票,材料提供齐全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材料该检测项目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投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农药残留检测、兽药残留检测(以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为准),提供其中一种检测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批次检测报告、检测委托合同,材料提供齐全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材料该检测项目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与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提供的同一检测项目不能重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清楚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可得4分。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16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小学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新华国际公寓C座2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04004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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