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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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大连市 采购单位 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DLZY-2025-06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私有资金5.112689万元,招标人为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 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大连泽懿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德通建设大厦金座2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德通建设 大厦金座2楼) 七、其他 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庄河市大郑镇高阳 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DLZY-2025-068)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贵单位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Y-2025-068 项目名称: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51,126.89元 最高限价:51,126.89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截至2025年12月24日14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大 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13: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德通建设 大厦金座2楼)。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4.售价:300元/套(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 段,德通建设大厦金座2楼)。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无息)。 注:(1)采购人支付款项前,采购人须办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手续。 (2)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 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七、代理服务费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服务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收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庄河市大郑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10号2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y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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