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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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DLZY-2025-06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私有资金5.112689万元,招标人为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
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大连泽懿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德通建设大厦金座2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德通建设
大厦金座2楼)
七、其他
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庄河市大郑镇高阳
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DLZY-2025-068)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贵单位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Y-2025-068
项目名称: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51,126.89元
最高限价:51,126.89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大郑镇高阳村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截至2025年12月24日14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大
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13: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德通建设
大厦金座2楼)。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4.售价:300元/套(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庄河市水仙委世纪大街一
段,德通建设大厦金座2楼)。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无息)。
注:(1)采购人支付款项前,采购人须办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手续。
(2)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
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七、代理服务费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服务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收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庄河市大郑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泽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世纪大街一段10号2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y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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