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购项目比选邀约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5-12-16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购项目比选邀约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
采购项目比选邀约公告
(招标编号:SHY202512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人民币***.00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
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
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评选
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领取。领取比选文件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
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
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比选文件的
无需提供)”,采用邮件方式领取的需将上述材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到公司邮箱
syhygs@163.com, 否则视为无效领取比选文件.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七、其他
受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现
采取比选方式实施采购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
动。
一、购买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设备监控维修维护定点采购项目。服
务期限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年预算金额约人民
币***.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评选
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领取。领取比选文件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
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用邮件方式领取的需将上述材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到公司邮箱syhygs@163.com, 否则
视为无效领取比选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9:30时
比选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9:30时
比选会议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五、代理机构账号信息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直方街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yhy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珐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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