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王胡台村供水工程)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09

【招标结果】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王胡台村供水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锦州市太和区水利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圣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王胡台村供水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辽宁辽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王胡台村供水工程)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王胡台村供水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521070021396590发布日期:2025-12-08
监督部门
锦州市太和区水利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6-5162177
项目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
项目编号
202521070021396590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王胡台村供水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521070021396590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2-08
公示结束日期
2025-12-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http://ggzy.jz.gov.cn )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
锦州市太和区水利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锦州市解放西路98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www.thqym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圣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9-26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15504991777@163.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59757
一、评标情况
001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太和区女儿河街道王胡台村供水等3个工程(王胡台村供水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辽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95.59 ***.58元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20
2 林孚建设有限公司 89.09 284296.47元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20
3 辽宁兴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85.27 283662.89元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2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辽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221161668301)
2 林孚建设有限公司 宋公杰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豫241151826393)
3 辽宁兴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常亮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22106080224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辽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2 林孚建设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3 辽宁兴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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