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道路整修及住房防水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5-JKEHKZ-G1010)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12-09

【招标公告】道路整修及住房防水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5-JKEHKZ-G1010):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道路整修及住房防水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道路整修及住房防水改造项目(二次)施工招标,招标人为某单位,资金来源为本级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道路整修及住房防水改造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2025-JKEHKZ-G1010;
2.3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2.4工程规模:
主路整修:①主路已损坏,需更换路沿石,扶正未损坏路沿石;②拆除主路人行道红砖,更换300*600*25mm火烧岩,并将路面扩宽至1.8m;③后移主路两侧路灯并重做地基,保障路灯稳定;④主后移路整修范围内的绿植和宣传板,保证人行道能顺利扩宽。
辅路整修:①将院内一条土路铺设沥青路面,并铺设路沿石;②扩宽一条道路;③在院内建设一条L型道路,并铺设路沿石。
公寓房防水:主要包括4栋住房楼顶防水重做,总面积约4400平方米。
2.5招标控制价:***.83元;
2.6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进场施工,30日内完工。计划2026年4月份开工。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补充)说明等约定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等;
2.8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达到合格标准;
2.9报价要求:供应商报总价,报价应包含项目涉及的施工、垃圾清运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6.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7.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至电子邮箱:cgbcgbyx@163.com。
4.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的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7)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声明函);
(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做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一路3-5号。
5.2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未按规定要求分装封装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踏勘时间:
1、2025年12月17日8时30分
2、2025年12月17日10时30分
踏勘地点:
1、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详见招标文件)
2、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详见招标文件)
踏勘联系人:******
注:1.行程路途供应商自行解决。
2.详细地点请提前联系负责人,踏勘仅组织一次,防止误时。
3.供应商携带身份证,踏勘现场填写踏勘登记表。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招标人:某单位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易先生
办公电话:18946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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