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辽宁省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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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辽宁省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宁省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40290-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第一包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40290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7-1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4〕1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288号)要求,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培育辽宁“头雁”学员300人。
履约要求: 定制化培育。采取知名专家学者与院校老师相结合办法组建授课教师团队,指定跟踪负责班主任。按产业类型分期分批组织不超过的50人小班培训。根据带头人从事的产业类型和自身需求,注重搞好训前调研,科学设置授课内容。主要安排总书记三农论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央(辽宁)农村工作会议、中央(辽宁)一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业品牌战略、农产品电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时代文明风尚等内容。线下学习不少于120学时,安排在非农忙时节进行,可一次性集中完成,也可结合农时季节分两段完成。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利用“头雁培育管理系统”、“头雁学习平台”,由培育机构指导督促学员完成。
体验式培育。根据学校所处地域和带头人所从事产业类型,采取切入式、浸入式、实景式、模拟式等教学方式,通过研讨交流、角度转换、难点辨析、成果分享、数字化应用等形式,有针对地组织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参观互访,进行深度体验学习,提升干事创业、联农带农能力。提倡结合需求组织现场教学,吸纳当地的土专家、能人和以及业绩突出的带头人参加,现身说法,将操场变战场,强化深度体验,可由培育院校在集中教学期间组织不少于4次体验式学习。
孵化式培育。为不同类型产业班次配备2-3人创业指导团队。建立平台,利用微信平台、服务热线、远程教育平台、远程专家服务系统,全程跟踪服务,扩大培育人员视野、更新知识,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鼓励采取入股、合作、提供技术支撑等方式,按产业类型领办或联合创办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引领和带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强化纽带作用,发挥院校接触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搞好项目对接、招商洽谈、合作发展等增量工作。强化一对一帮扶,综合辽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现。
履约期限: 1年
履约地点: ***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验收组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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