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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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FX2025-1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囗16时00分到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fangxin_ln@126.com)附:1.营业执照;2.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3.联系人及电话:4.汇款凭证(备注“电子警察维护标书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1025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1025室)
七、其他
“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X2025-10-01
项目名称:“636”工程21处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23处电子警察设备(11个单点测速、4个区间测速、8个闯红灯)、日常维护服
务包含电子警察前端设备运行维护、通讯设备维护、设备更换、调整等方面内容。具体详见
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1026室)
方式:线上邮箱(fangxin_ln@126.com)
附:1.营业执照;2.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系人及电话;4.汇款凭证(备注“电
子警察维护标书款”)。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
地点: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102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102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1026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fangxin_ln@126.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36301040004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人:李成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唐轩中心10楼1026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Fangxin_ln@126.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姚跳
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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